原房产我哥出了两万元再加我父母的工龄给买下来了,可产权证写的是父亲的名。我家最近拆迁,我哥想要一半财产,我父亲不同意,从法律上讲谁才有财产的自主权和分配权?
2005年我村拆迁,政府承诺为拆迁居民建设出租楼解决拆迁居民的生活来源(我村土地在1994年已经全部被征用,征地补偿款已经全额发放给村民,我们为失地农民)。2007年出租楼建好后却分配给已经自然死亡20多年的人和刑事犯罪被枪毙的人,100余人。还有1984年以前落户本村的人共计500余人。1984年以后落户我村的人员什么都没得
政府退休老人(已过世但遗孀还在)于1992年分配带院子的平房三间,共计200平米左右。一直要求进行房改,或者买下该房产的产权但均没有实现。后来家里对房子多次进行翻新、维修、装潢,新安装电话、有线电视等并且加盖三间南房,投入很大。 最近该房面临拆迁,据说是用作商品房的配套花园。拆迁开出的条件是给60平米的安
承租人父亲,居住人四儿,户口上还有两个儿子,他们另有房屋,没有迁户口,拆迁补偿款他们想争得一份,应该给他们吗?如果给应该怎么给?
你好。我家有兄妹6人,父亲为原拆迁公房的承租人,我大姐是农村插队回城的知青,84年回南京后,一家五口一直跟父亲居住。95年父亲病逝后,房屋实际居住人为大哥和大姐两个家庭。98年因大哥和大姐两家发生矛盾,把公房承租人根据实际居住面积分割成了两个租房证。也就是大哥、大姐各执一租房证,且户口均在该公房处。现在,
律师您好:我是一位36岁已婚妇女,现跟老公感情破裂,我们今年四月份购买当地一间店铺,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并且是由他家人出钱购买,我们有两个女儿,去年我已结扎,请问如果他提出离婚我能否分到店铺或其它补偿,法院会如何判决,谢谢!
我家在一个县级城市,今年政府招商引资引进了一家台资企业,台企在我们那请神仙看地,看中了我们市城区,我们家也在这一代,政府为了台企能够顺利在我们市顺利办厂,要求我们拆迁,这对我们市是好事,可以解决我们市人民的就业问题,带动经济发展,大伙都很支持。政府说房子一补一会帮我们安排,介于办厂时间紧迫,通知没多
我与前任老公2008年办理离婚,现我已在婚,我在与前任老公婚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财产,一直住在一套房管所的公房里,是我父亲为我找的.现在面临沙河占地,会分些拆迁款,当时我们协议离婚时协议书上面写有各分拆迁款的一半,但现在拆迁政策对第一时间搬迁的有鼓励性质的奖金,请问这部分奖金我也要分给他一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