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农村征地补偿事宜,和家族遗产继承纠纷争议事宜,请了解此相关法规的专业人仕赐予见解,看本人能否提出申诉?有把握胜出这诉讼的大师请阐述观点,方便的话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届时诉讼的进行。 谢~ china1949_gd@163.com 事情经过如下;某村耕地在城镇化发展之下一部分被政府征收卖给地产商建商品房、一部分被征收铺成城市道路,以上由政府作出的补偿已由村里队长分配到持有农村户口的人员手中(好几年前的事了),被政府的征收之下村里集体土地只剩下几百平方的土地(靠城市道路边上),并成功办理了申建报批手续后与一地产商共同合作开发(我村出土地,地产商出资金.建成后底层商铺归我村拥有,其它的归资方拥有.)现在村里要把这堇剩下的集体资产分下到持有农村户口的村民中.而我等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却不在分配方案中(这城镇居民户口是以往征地时政府给出的硬指标,必须要有人出这户口的.) 中国解放后(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分给农民,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解放前地主是土地的主人,主人是所有权和使用权拥有者。中国解放后是实行的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因此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是使用土地进行生产,创造财富的载体而已。1987年土地改革后(《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分田到户,实行个体责任制,各户管理相应数量的土地,土地不能进行交易,只能使用,并按耕种的土地面积交付相应的公粮(公粮即农业税,由于使用土地上产生收益,所以要交税,也就是要享有耕种土地的权利,就要履行交公粮的义务)。集体土地所有权由生于五十年代前的老一辈人所产生,并不是由现在年轻一代农村户口人员产生。 而现在我村的分配方案是只要是持有农村户口的本村人员就有分配权,在土地被征收完后出生的持有农村户口小孩,也是有分配权。(小孩出生时耕地已征收完,没种过田,更没交过公粮(农业税))。。。。而我等这些种过田交过公粮的由国家政策而被变成城镇居民的地地道道的土生土长的农民却不能在村里分上一点点老祖宗们留给子孙的土地上的补偿金或现在要分配的商铺?????!!!!! 备注:村里的宅居地已分配过一次,有很多持有农村户口的人员都在通过村里的城市道路上边上分配到上百平方米的商铺土地/户。而持有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没分配权! 此案件如果作为征地补偿来进行诉讼可有胜算?如果作为家族遗产继承纠纷进行诉讼行不行的通?(因为村集体就是一个家族)
父母去世30年无遗嘱,产权是父亲,我家就兄妹二人,50年代我俩就全在北京市里安家落户,老宅一直无人居住,1993年公社从新测量宅基地,我哥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宅基证的户主一栏里写上了他的名字,当时他还在北京工作,户口也在北京,1998年他将户口才迁回老家,还是居民户口,并在院中盖了23间房,于2002年又将老房子5
多个继承人,有一个要留下此房产按评估价分成等额分别付给其他继承人,但是其中的一人要求当前市场价格计算付钱,请问律师遗产房屋转让应该如何价格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案由:遗产继承纠纷,房屋价值200万,一审判决已经下来,判决我们给予原告80万,我们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顶多每年还两三万,他们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 他们不同意协商。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一直是我和我母亲一起共同居住,也是我们唯一的一套房屋,今年我母亲在我妹妹的怂恿下,要同我分割这一份遗产,意图卖掉这套房子。当卖掉这套房子后,母亲和我都没有房子可住。因为这套房子是父亲留在世上的唯一一点纪念,我也不同意卖掉它。而且母亲和我都是没有固定收入之人,以贴现的方法来
我父亲去世己经10年了,他留下了一套房屋,一直是我和我母亲一起共同居住,也是我们唯一的一套房屋,今年我母亲在我妹妹的怂恿下,要同我分割这一份遗产,意图卖掉这套房子。当卖掉这套房子后,母亲和我都没有房子可住。因为这套房子是父亲留在世上的唯一一点纪念,我也不同意卖掉它。而且母亲和我都是没有固定收入之人,以
老公公2008年去世、生前生活由儿媳照料,并将其名下房产及存款给与儿媳,但未立遗嘱、老人去世丧葬费用均由儿媳承担。老人还有一女、远在外地老人过世两年后,其做假遗嘱并蛊惑其亲属做伪证,遗嘱写明老人生前口述、但没有老人签名及手印。但法院判决其遗嘱有效、因为其有2个证人。请问:通过那些途径能判断其遗嘱真伪呢?
老公公2008年去世、生前生活由儿媳照料,并将其名下房产及存款给与儿媳,但未立遗嘱、老人去世丧葬费用均由儿媳承担。老人还有一女、远在外地老人过世两年后,其做假遗嘱并蛊惑其亲属做伪证,遗嘱写明老人生前口述、但没有老人签名及手印。但法院判决其遗嘱有效、因为其有2个证人。请问:通过那些途径能判断其遗嘱真伪呢?
我家拆迁房子两套,共129平米,名字是父亲(三年前去世),有继承权的是我、姐姐、母亲和奶奶(82),她们都同意把自己继承的放弃给我,但姑姑(本村)让村领导必须给她母亲(奶奶)套房子,将来奶奶死后房子归姑姑,奶奶和母亲的关系不好(但一起住着),这三年是姑姑照顾奶奶,但奶奶生病费用是我们平分,村里给奶奶每个月
我家承包地在06年修路时被征用一部分,村委没有给付征地补偿费,而是以一片山林作为补偿,但是也没有写任何书面说明。可到了今年村里却又将那一片山林卖与他人,然后答应给予我家3000元补偿,我觉得这样太不合理,请问我是否可起诉村委侵权?是否还能起诉村委给付征地补偿费?是否已过了诉讼时限?
母亲属再婚之前生有二子,与父亲婚后生的我(独子),但因父母年迈,慎重考虑后想将所有房产(农村宅基地无产权证明),财产遗赠给我,父亲担心两个哥哥来争夺财产,请问他们有没有权利争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