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起借出6万元,至2012年相继借支共计30.29万元代付单位集资款,当年未有约定利率,现在如果要收回本金30.29万元的话,,请问1、民间合法利息如何计算,2、能否月复利计算利息?3、比如在2005年6月支付6万元,当年银行贷款利率为6.12%,在2006年4月28日变更为6.39%,2006年8月19日银行变更为6.84%,2007年9月变更为7.83%,
民间借贷中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和出借人约定的超过银行4倍部分的利息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利息借款人已经缴纳完毕,但是逾期期间借款人不肯缴纳费用,此时如果借款人起诉的话,借款人提出借款期间利息超过银行4被倍部分的利息充抵逾期期间的利息,法院会支持其主张吗?
被告因经营立据向原告借款,约定年利率11.826%,还口头约定在半年内还清本息,逾期按约定利率加倍计算利息。经催要未果,业经法院审结,判决被告归还本金,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文书生效后,被告未能遵照执行。原告故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对逾期加倍利息不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加倍的,是按约定利率加倍的,但加倍计算后的
被告因经营向我借款,立据约定年利率11.826%,口头承诺“在半年内还清本息,逾期按约定利率加倍计算利息。”当时双方以立据约定利率替代书面协议。经催要未果,业经法院判决被告归还本金,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逾期按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文书生效后,被告未能遵照执行,原告故申请强制执行
被告因经营向我借款,借条上注明约定年利率11.826%,口头承诺“在半年内还清本息,逾期按约定利率加倍计算利息。”当时双方以立据约定利率替代书面协议。经催要未果,业经法院判决被告归还本金,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逾期按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文书生效后,被告未能遵照执行,原告故申请强
借据合同写明,2013年1月到期归还欠款的,可借款人现在赖账不还,还向电信请假玩消失。想问一问如果法院判决贷款人胜诉,是否可以执行该借款人的住房公职金作还款金额所用!借款金额18万元
2012年3月7日,我父亲以个人名义向私人借款6万,月息为2分,借期一年。借条上面只有签名,没有手印也没有第三方证人。2012年12月19日我父亲因病身亡,单位给他办理工伤,现已认定为工伤,保险赔付金还未到。现别人将我以及我妈妈告上法庭,以民间借贷起诉,并要求全家人出席。我弟弟是智残,我22岁,刚刚大学毕业,我妈妈是
前年,朋友向我借钱用于生意资金周转,可能因为经营不善,生意做不下去钱也还不起就失踪了,他们也没有房子和车子,没有任何固定资产了,并且后来得知他跟很多人都借了钱,请问我们这些借给他钱的人可以联合起来告他诈骗吗?法院会判他坐牢吗?
2011年,朋友向我借钱用于生意资金周转,可能因为经营不善,生意做不下去钱也还不起就失踪了,他们也没有房子和车子,没有任何固定资产了,并且后来得知他跟很多人都借了钱,借条内容是这么些的“今借某某人民币多少万元,期限一年,然后就是落款”没有说是借钱干嘛的,并且据我估算他借了我们这些人差不多300万元的样子,
2011年,朋友向我借钱用于生意资金周转,可能因为经营不善,生意做不下去钱也还不起就失踪了,他们也没有房子和车子,没有任何固定资产了,并且后来得知他跟很多人都借了钱,借条内容是这么些的“今借某某人民币多少万元,期限一年,然后就是落款”没有说是借钱干嘛的,并且据我估算他借了我们这些人差不多300万元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