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因4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公,认识不到半年就摆酒结婚,拿了结婚证。婚前有赌博,打游戏的不良习惯。刚结婚那年还还债2万,婚后没怎么赌博。由于性格不和,想离婚,我们种菜供给酒店,一年收入大概在16万左右,今年我们建了房,差不多建好了,钱都投进去了。农村地起的房,没证,有建房的信息牌,请问我现在离婚的话能拿到属于我的那份吗?
我们家有一个房子 是我亲爸爸盖的 在我7岁的时候 我亲爸爸去世 10岁的时候 我妈能力有限 找了一个继父 现在过了10年 他们离婚了 请问 继父有权利分房子吗?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协议2011年底付清房屋补偿款20万。但我无支付能力,与她协商10年内分期付款当时她也同意了,在2013年8月起诉我之前还短信同意我十年内分期付款,但9月份就把我告上法庭并要我支付利息2万多元,现协商结束,等待开庭。 我离婚后又再婚,考虑到可以分期付款,我爸爸癌症看了好多钱 都是我再婚妻子垫付
跟丈夫结婚十七年。丈夫对我有家庭暴力,三个孩子都是我独立扶养,而且经常诽谤我的声誉,恐吓我。我白手起家,开了一个超市,买了一辆车维持家庭和睦,谁知道他不仅不知道珍惜,而且经常骂我,我受不了提出离婚,谁知道他说我开的超市和买的车,离婚以后都是他的,我现在该怎么办?
五年前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四条已经履行完毕,有一套房产男方不肯过户。女方起诉男方,男方反诉,要求重新分割 财产。法院会判决协议有效吗?会支持男方重新分割财产吗?
妻子掌管经济大权,以女儿的名子买了148平的房子,说是女儿从日本邮钱买的,并出具日本汇款票据(假的),男方查出女方银行存款账号1百40多万,已清空。妻子2次起诉离婚,5月4日至今法院没判,请问:法院是否会以已过半年,不查存款,不查日本汇款票据的真伪,先判离婚,财产另起诉?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性格严重不合,育有一子两岁半。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女方归还婚前礼金两万,结婚办酒席的钱,结婚三年来在男方家吃吃喝喝的钱,男方的个人财产一直是男方保管,女方没有索取男方任何经济财力,请问男方的要求合理吗?这个财产纠纷应该是怎样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作为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银行贷款做了个人财产担保。后夫妻协议离婚,房子归属女方,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后银行的贷款男方无力偿还,需由担保人男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债务。请问,在离婚时协议归属为女方的房子是否会为男方的该笔个人财产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当时担保时女方没有签字
现在有两个问题:1、房子是双方家庭出资够买的,男方出资三分之二,女方出资三分之一,双方都有自己转钱给前房东的记录。但办房子产证的时候没在意,写的是共有。如果房子拍卖,收益,损失能否,按比例来。 2、男女双方都是农村的,当时订婚男方给女方6.2万,是为了取老婆的钱。订婚后没多久,女方要求买房子,为了买房子
我姐夫在外面包了小三,还养了私生子,这两年他一分钱也没有给过我姐,我姐和她经济已经独立了,没有住在一起,但是他们之前一起开工厂赚了一些钱,还买了一块地皮,地契在我姐手上,他经常为这些事打我姐,上次都打的全身淤青,昨天又打我姐,我姐叫我过去,我去到他躲起来了,我就把他的电脑砸了,车玻璃打破了,他现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