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但什么情况属于共同共有,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就是共同共有,还是同居期间二人共同劳动、共同创造所得财产才算共同共有财产? 非常着急!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我表哥自营一辆大型货车,于2002年被妻子的一个亲戚(女的)破坏婚姻,并强烈追求表哥。于是两人于2003年开始同居至2008年底,期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分居后,现女方提出同居期间共同的财产要平均分割,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您好!律师 我与对象共同生活了十年,并生子,孩子今年9周岁。结婚仪式已办,但由于时间问题,一直拖着没去办领结婚证。这些年我一直在家带孩子、做家务,他上班。期间购买了房子和车。现如今感情不好,很难再维持下去,我想跟他分开,孩子归我。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算事实夫妻吗?走法律程序可以让他承担孩子的部分抚
我父母八年前由于感情问题离婚,但从02年起又住在一起了,没有复婚,同居期间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我母亲的名字,后来房子升值后,我母亲将房子卖掉与别人合伙做生意,现在在租房住,但仍与我父亲住一起,现在我母亲想与我父亲彻底断绝关系,想请问一下,按法律来说,我父亲的财产该如何分割,能获得多少?
我与男友(单身)于2001年开始同居,同居六年,直到2007年登记结婚,2008年生一女儿。就在登记结婚的前一年,他买了房子,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我们从同居时钱一直放在一起花,我们俩的工资水平相当。我们以夫妻名义在一起住了六年后才结婚,同居事实可由周围邻居和我们的同事几十人做证,而且在同居初始我们俩都一分钱也没有
我俩经介绍的,双方家里感觉合适就登记了,之后男方在众多人面前来我家给的彩礼和彩礼钱,后来在买家电的事情上因男方过多参与,以至于产生不和,房子是他家的,我家买的家电也买好了放在新房里,现在又因男方无故生事产生矛盾,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请问一下,登记之后男方家给的彩礼和礼金,还包括我家的家电,现在应该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