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租了一个店铺,由于经营不佳剩余8个月的房租一同转租出去,之后商场要更名费,不改名可以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和商场签完合同后,发现同样的地段自己店铺的押金比别人贵了一倍,因此更名费也比别人贵了一倍,别的店铺是2000元,自己的店铺是4000元,请问商场的这种收费合法吗?
协议 甲方:A(店主) 身份证:6xxxxxxxxxxxxxxxxx 乙方:B(被雇佣)身份证:3xxxxxxxxxxxxxxxxx 1.乙方被雇日从2011.3.1到2011.9.30 2.乙方被雇佣期间,乙方给甲方104元RMB/天。(被雇者提前已付清,18720元rmb) 3.乙方付甲方押金3000元人民币,被雇结束日返回。 4.在乙方被雇日到期当天,可以要求甲方更名转让。
本人于2011年12月与该二房东的前任承租人确认租赁该二房东有经营权的商铺,并与二房东签订了一年合同。由于家庭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本人于2012年3月底再次将该商铺转让。该二房东答应与后续的承租人签订合同,但要求我退还我和他之间的合同原件并销毁。在租用该商铺期间了我了解到该商场与二房东的合同约定转租必须在商场物
我从别人那里转得一个商铺,由于当时他的合同期满快满,以很低的转让费转给我,并口头同意要到商场改名和改合同的,现在我已开始营业,他与商场合同也续签,现在原铺主一直以各种借口不改。 铺主是想以他的营业执照继续给我做,这样他好合同再满期后转让别人,我现在也不敢装修,该怎么办,我可以去找商场吗?
我在深圳坂田租了一间铺子,是别人转让过来的。原老板收取了我3.6万元的转让费。但是,这间铺子是商场出租的。原老板向商场租铺的时候,商场收取了他16800元的装修费(其实是入场费),并押了5000元的月租,收据也转给我。现在我也想转让铺子给别人做奶茶生意,但是要变更合同时,商场却以不能做奶茶为由不与变更(我与商场
新开业商场,目前商户开业率不足40%,是否可以开始对所有商铺收租?
今年9月1日新开业的商场,目前商户30%开业,40%空置,其余还在装修,是否可以对所有出租商铺进行收租,不管是否开业、装修或是即将装修?
门面出租合同上写明可以转租转让,可转让时房东不续原合同,合法吗
我今年6月份才租的门面,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上明确注明可以转租转让,现因我身体不好,想转让出去,可房东却说:“你可以转,但下家我不会签这么久,只跟下家签一年,这个合同只针对我签3年。”他不愿续签原合同。我说我转租出去,他又说你只要换了人我可以收回此门面。请问房东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房子出租给中介,中介转租出去,己合作一年,今年又续签一年合同,可到付租金日期了,9月30号,中介没有付款。在合同上备注如果到期不付款,房主有权收回此房。房主经短信和电话通知中介多次,到期收房子。10月18到期,19号收房子,可中介却在13号又转租出去3个月,请问我可以在19号直接清户收房子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