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是一个作文培训机构的老师,现在已离职,但单位让我把之前上课用的课件留下,交给新老师上课用。这些课件有些是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教材制作的,有些是根据学生的情况,我自己补充的。想咨询一下,对这些课件,我是不是享有著作权,单位这种做法有法律支持吗?谢谢!
我是做钣金设计的,准备用公司的电脑开发一个软件,管理公司从接订单到出货的流程,以及一些设计资料、计算方法,功能包含ERP系统,如果我是在上班时间利用公司电脑开发的,著作权是不是要归属公司,怎么做著作权才可以是自己的?
您好!具体情况如下:老人有两处宅基地一处是1976年所建房产证是老人所有,一处是1996年为大儿子结婚所建因此产证是大儿子姓名。所以老房是老人及二儿子一家居住,现因房子破旧二儿子翻盖。老人以年过古稀二儿子想让老人轮班住但遭到老人和大儿子拒绝,且称房产归老人所有要在二儿子家住到百年之后,二儿子无权干涉。大儿子
老公家事河南开封是家里老大,2个弟弟 家里有2套房产,一处是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一处是公公的名字,前几年父母离婚将所有财产都给了婆婆《在民政局有公正》现在如果父母想把房产证是老公的房产都给老三,是否要得到我们同意???我们现在也准备在四川买房
男女双方提及离婚,现在手上共同有一套房子,这是婚后才买的。男方要求房屋产权过户给他,补偿女方钱。因为还有一个不满四岁的女儿,协议上写明抚养权归女方。女方要求把产权写到未成年的女儿名下,男女双方都不要这套房子,而且女方也明确提出会带着女儿搬出去住,房子只是放在那里作为给女儿的财产。但对于征对女方提出的
老人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分别有两处房产,一处为老宅子有房产证,名字是老人的,另一处房产为宅基地,无房产证,老宅子归二儿子居住,宅基地大儿子居住,早年有分家协议,协议大概内容是老宅子归二儿子所有,宅基地归大儿子所有,但此协议因为是80年代的事情并没有公证,但有两个儿子的签字。最近老人去世,但老人老伴还在
女儿和母亲共同居住在女儿姥姥的房产中,房产是姥姥的。姥姥去世之后,法院判决房产由众姐妹共同继承。当时女儿只有11岁,母亲的姐姐们考虑到单身母亲带着女儿生活不易,所以决定房产可过户到母亲名下。所以法院判决,在母亲将房款给其他姐姐们后,方可将房产过户到母亲名下。母亲很快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房款未付给
外婆死后我妈妈丧葬花销13000左右有发票 外婆单位发下来13000多点丧葬费!我妈妈有个哥哥到我外婆单位搞要拿丧葬费~该单位现在不认发票一定要我妈妈和哥哥都签字同意才能给钱!现在该着么办去法院打官司我应该起诉谁或者其它什么流程能让法院把前判给我母亲? 我舅舅办丧事事一分没出
我们是2010年4月领的结婚证,他家的回迁房是2012年回迁的,现在只有房子的协议,房本正在办理中,如果我们离婚,我可以分一半的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