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1966年出生的男子汉,兄弟六个。1985年成为一名光荣的军人,尔后,也成了一名专业军士(服役十三年)。在1993年,其他五兄弟均已结婚成家,只有他一人独身,他的父母就在老家为他申请了一处宅基地,我老公就先把砖买好,到了合适的时机就盖房子。不知什么原因,当时没有办宅基证!!!!
谁知天灾人祸,他四哥家半夜失火,烧毁了一个完整的家,他的四嫂因此害怕,不敢再在自己的家里居住,就提出与我老公交换宅基地,毕竟亲情厚重,我们就同意了,半年后,他们在我老公的宅基地上并且使用已经买好的砖材料重新盖起了一所房子,我老公也在他四哥原来烧毁的房架上接了个房顶,我们想,平时很少回去,只是偶尔看看年迈的母亲,只要回到家有个安身的地方就行。1994年我和老公在郑州结了婚,由于我在郑州工作,老公也留在郑州。
时过几年,转眼到了2009年,四哥家的儿子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他们为了不想和儿媳产生矛盾,又对我们提出建议:要换回宅基地!其实明摆着是想要占两处宅基地。要说这个问题挺简单,换回来就行了!只是我听其他人说他四哥盖好房子后自己去办个了宅基证。而我老公手里没有宅基证,因为当时的一场大火,把所有的东西都烧光了(包括宅基证),当时我老公对他四哥也没有考虑到以后的纠纷问题。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们把房子换回来,宅基证能改为我老公的名字吗?他四哥当年烧毁的宅基证能补吗?
麻烦您有时间解答我的问题!在此先谢谢赵律师!
先谢谢两位律师的解答!
刘律师说:关键的一个问题是你老公是否还是该村村民?如果不是该村村民就难了!户口和此事有什么紧密的联系吗? 难办在哪里?
有一农村老人的宅基地在前几年登记时,被登记机关改成别人的名字,而自己的宅基地的使用证上的地址是个根本不 存在的地址,由于该老人不识字,当时不知道这些事。现在别人向该老人主张该宅基地,让该老人搬走。请问当时的登记合法吗?该老人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看到此消息的律师(朋友)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情,非常希望各位谁能帮我指点,我该怎么办: 事件:我家在农村,2004年村子因为要修一条路占用我家宅基地,村委会和我家签定了一份协议:1.村委会给我家一部分补偿款;2.另给一块宅基地(签协议的同时,把我家因修路占用的这块宅基地的使用证给收回了)。结果到现在,只履
我家是农村的,现我家在自己院子里盖房受邻居阻挠,邻居提出那块地是他家的宅基地,而且有土地证作为证据。邻居家所持的土地证是1953年的(邻居家以前成份高),1980年已经因为土地纠纷打过一次官司,在该判决书中已经明确划分了两家的宅基地分界线,也就是说我家要盖房的那块地的使用权已经划归我家所有,但是未办理土地证
我家的老宅是奶奶在逝时盖起来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房产证是标着分配面积的标准是8人,当时七几年的时候我家确没有8个人,但加上我大伯的话就是8人。现在大伯从外地回来要和我爸分这处老宅,请问这处老宅应该分给他吗?奶奶没有立遗嘱
情况是这样的,解放前有亲兄弟三人住在一块宅基地上,三家的房子盖成一个院子。解放后,这面向东一家无后,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家就还有公公和儿媳二人住在一起。这媳妇于七十年代过继了西边邻居家一子做继承人。这家邻居和这位媳妇家紧挨着,一家不隔。当时这位过继子已经结婚,并且有孩子,继母家公媳二人住三间草房。过
你好。。我是山东烟台人。98年我在我们村有套房子。。想要卖。。让市里的城市人买走了。。但是我们过户的时候我们没到。。村大队 给我们房子过户了。。。现在村里拆迁了。。。要安置房屋。。问一下。我们是否能 打赢官司。。。 我们是否能要回房屋。。。打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