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州市玉龙湾一顶楼住户,房顶漏水,我找物业维修,他们说让我等申请公共维修基金修理,到现在三个多月过去了,我今天找来物业,结果他们说还要我无限期等下去。真坑爹,难道家里下雨漏水就这么无限期的等嘛!请问个人是否能去申请,需要怎么操作……
谁能帮帮我哥,他出了车祸手,脚,胸都是粉碎性骨折,躺在医院4天了,还是重度昏迷,目前靠输血和氧气在维持生命,对于这样出生在农村的家庭,巨额医药费已经不堪负重了,亲戚朋友都借遍了,他才27岁,年迈的父母为了换救他的生命已经欠下巨额债款,求好心人能帮帮他,救救他吧!万分感谢
我们的住宅小区已有13年,始终是由我们的单位承建,出售,【当时未缴纳维修基金】并负责管理,出现公共维修项目时,资金由单位全部负担,現小区移交物业公司管理了,出现公共设施维修,说没有维修基金,费用由业主全部负责对吗
我在购房的同时还买了车位,并分别交付了房子和车位两个公共维修基金,而且车位的维修基金比例也是按房屋的比例计算的(每平米50元),并且车位无产权,这样对吗?房子的维修基金不包括维修车位吗?谢谢!
我家是拆迁户,拆迁后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我已向拆迁办交了房款和公共维修基金及其他(国土税、房子契税等),现前往该楼盘售楼部签合同,其要求按现有标准补交公共维修基金及其他(国土税、房子契税等)的差价,请问这项收费是否合理?
办公楼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申请维修基金,可否效仿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取得50%业主出面同意,包不包括只接房未入住的业户?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支持?
2013年9月18日上午,余某正常穿越大邮公路有人行过道的区段右边,被从快速行驶的段某驾驶的农用车牌货车撞倒,致大脑严重钝伤及全身多处受伤(处于昏迷状态),目前余某已在大足区人民医院施行脑颅外科手术,生命危在旦夕。经查,段某驾驶的农用货车只有机动车强制保险,而段某又无力支付入院期间的救治费用,伤者家属已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