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58同城网站上 找人做了个网站 付了500块 做好后 想推广 又付了4000块百度推广开户费用 付费后对方把我电话和QQ都设置为黑名单 用别的电话能打通该电话 我去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说是经济纠纷 不属于网络诈骗 不予立案 请问 我这个事情是应该定性为网络诈骗 还是经济纠纷 我应该去找什么执法部门
我的情况如下: 2008年12月1号通过房产中介介绍看房(看房时家中物品已全部打包) 2008年12月2号 签定居间协议,同时付定金20000元整 2008年12月5号 由中介见证,付了380000元整,付进银行,当时一直约定(由中介)交房时间2009年1月12号,室内东西在2009年1月11号前清理干净。 另外约定(由中介)2
我是辽宁省人,在桂林做生意,于今年5月与一个叫张娟的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交了6000元技术转让费加盟了一家彩沙画制作,张娟声称自己是重庆一家公司桂林地区的总代理,我让她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她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当时我也没太在意,只是观察了几天就与她签订了加盟协议,加盟后才发现按其传授的技术根本无法做出符合标准
我在网上经朋友介绍买了一套软件,价值4万,当时我买软件的时候我问卖家是不是发QQ日志的软件(我朋友有一套就是在QQ空间发广告赚取流量),卖家也不回答,我说我不要发日志的软件,卖家就说是赚钱的软件,他说买后可以赚多少多少,于是我就给他打钱买了一套,买后我用了两天发现软件是赔钱的,根本不赚钱,于是我找卖家退
2005年我哥哥用我名下的房产作抵押,在个人手中借了10W,将房屋的发票等手续押给了借款人,当时没有公证.期间将此房产转卖给他人没有过户(因手续押在了借款人手中).现在借款时间已经到了,我哥没有偿还能力,借款人已经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定还款,但抵押不生效.借款人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到了执行厅,执行厅认定没有还款能力要执行房产
我一朋友是做贸易的[没有注册公司],在一家供应厂家定做了一套设备给客户,和供应厂家也签订了销售合同,设备合同总额为4800元,预付了1000元定金给供应厂家,合同里注明了交货完毕后余款3800元一次付清,我朋友也和供应厂家协商把设备送到我朋友的客户处收到货款后一次付清余款给供应厂家,可是当我朋友收到货款后因为资金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你们辛苦了!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甲方)在去年十一月份与浙江一家电子厂签订了一份《委托开发协议.开发控制板》,开发费8千已付.对方答应一个月开发出合格样品一套给我们测试,确认,在下单生产前支付30%的定金(已给乙方),交货验收合格后交60%的款给乙方.余款10%30天后付清。(可他们一拖
有人答应给我以每日100元的工资被我长期雇佣,但有个条件必须是我先借给他一千五百元钱,我答应了他的条件,借条是这样写的: 借条 今借到XXX现金壹仟伍佰元整(1500),从即日起一个月内还清,否则,按每日总量百分之十为违约金予以偿还。 借款人:XXX
我家住杨凌的一个朋友从去年四月份以各种借口从我这里借钱 ,出于信任,一直都没有打借条,而我自己也不是有很强的经济能力,款项都是我从其他朋友处带利息借过来的,一直到今年累计借款大约快三万了,我自己现在被别人催帐,我去找这个朋友要,他说没有能力偿还,而且我让他给我补张借条都不肯,我最后跟他协商的结果是他
甲方:房主。乙方:A,共有人B。第三方:房屋中介 开始:在中介处买了一套2手房,A作为乙方交了一半房款为首付,注明剩余房款为A的共有人B用公积金贷款归还。当时房产证并没有下来,一年后A得知,房产证被过户在了B的名下,A完全不知情。后核实,是B带着甲方去房产局重新签订了购买合同,谎称A已经同意过户B名下,中介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