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济南周边户口,我是外地户口,和男友商议在济南市区买房。确定一套二手房,合同及到房管局手续都是男友自己签的名,首付也是男友及他的父母共同出的。请问: 1、这种婚前买房,是不是不能写我的名字?如果首付我也出钱,能否写我的名字呢? 2、之前男友说买房以我的名义买,也就是只写我的名字,但现在房子买了只写他自己的名字,他解释是我是外地户口,办贷款困难且利率高,请问银行或房管局等部门有相关情况吗? 3、结婚后,房产证能否加上我的名字呢?是领证后就能加 还是需要满足一定年限或条件后才能加? 4、这种婚前购买是他个人财产,如果以后感情有问题,是不是房产与我没关系? 办理的贷款也是他个人的名字 谢谢您的解答
婚前购房,主要出资是他爸妈,但是我和我老公也共同拿了一小部分钱,购房合同与贷款都是我们俩的名字。现在我和我老公已经结婚,请问房产和我有关系吗 买房后我们一直是一起承担房贷,在房产分割的问题上,是不是还是他父母是大部分呢
您好,我是外地工作,对象在徐州工作,我们没领结婚证,现在徐州买房,首付我们共同出资,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说房产份额她占99%,我占1%,以她的名义才能贷到剩余的钱,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要采取什么约定措施确保以后在这个房产分割中享有50%的份额?谢谢
和我老公是再婚,房是他婚前买的,但买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一起了,只是没有登记,现在登记了想在房前证上加我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
你好!男方2008年3月婚前首付十万,贷款30万买的房产。2010年11月我们领的结婚证。现在准备离婚,已共同还贷两年多,房产到目前按市价已增值近30万。那麽目前离婚,女方能从房产增值中获得多少补偿?一般计算方法是什么?谢谢
一对男女没登记,要买房子,男父母给那首付,房子婚前写男的名字,婚后可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吗?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吗?
您好,我与女友计划结婚,准备结婚前在深圳买房,但因为我个人非深圳户口,不能购买房产,而只能用女友名义购买。但是首付和月供实际上都是我来出。我听说新婚姻法下婚前由谁的名义购买房产就会视为婚前独有资产,那么这套实际上由我出钱购买的房子也会算作是女友婚前独有的财产?但是这显然对于我个人并不公平。如果我希望
婚前房产一套,购买时60万,父母积蓄30万,借款20万,贷10万。07年购买,10年结婚,结婚时大部分借款已还清,少部分借款婚后还清的,目前还有少量贷款在还,房产所有支出均为男方单独承担。 现房产增值到120万,妻方要求增加其名字,否则离婚。 请问,如果不加对方名字,此时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你好,我与我男朋友相识一年不到,他们家属于拆迁户,在明年年底如果结婚生孩子,就有一套房子可以分到。但问题是,分来的房子房产证上不能写我的名字,这样我就感觉我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在婚前需要做些什么,写些什么协议?
在儿子结婚前,父母出钱,交首期买房写儿子的名字,而每个月也是父母把钱打进儿子的账户去供房款,儿子结婚后,也是父母每个月继续把钱打进儿子账户继续供房款的,请问这房子属于儿子和其妻子共同财产吗?假如是共同财产的话,万一离婚,女方能分多少?是不是不论婚前男方供了多少钱,离婚后都是以房子的总值去分?
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首付各50%。房本写男方名字,由男方进行贷款,三年内共付贷款10万元。装修女方出资10万,男方出资5万。结婚3年后,双方感情破裂,女方因男方不能生育提出离婚。请问,女方如想要房子,需要给男方多少钱?如何计算?如房子卖掉,财产如何分割? 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婚内贷款钱数的一半,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