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如果夫妻一方的直系亲属在夫妻婚后为其一方购买了一套房子,后期还款也是由其直系亲属承担的,那么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算个人财产,那么有没有规定婚后几年会变成共同财产? 该房产是登记在这一方名下的
各位律师打扰下了,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其一方直系亲属(亲兄弟)为其购置了一套房产,产权证是登记其一人姓名的,属于分期付款的,但是后期的付款也都是由其直系亲属承担的,那么这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要是算个人财产的话有没有规定婚后多久也并入共同财产呢?要是不算个人财产,那除了婚前公证外还有没有
我10年在这里买的房子 当时他们只是要全款 我们买了 和他们开发商签了合同 我们是农村人 以前也没参与过这些事情 以为就只等办房产证了 前几天才听别人说那是政府管制房 现在要法院封我们房子 我们只有和开发商签到合约 管用吗 他们能查封吗
8年前由于我年少无知。让人忽悠着。因为还未到结婚年纪。一冲动就用表姐的名字去登记结婚。小孩子的户口办在男方家里。可是小孩子长大。男方抚养费基本没给一分。都是我和娘家独立抚养!现在感情破裂。想要离婚。又舍得孩子,孩子也愿意跟着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要回来。不知道要怎么办呀!!
我出钱购买了我母亲的经济适用房,明年可以拿房子,以后也由我母亲居住。但是房地产公司说房卡只能写我母亲的名字, 不能加我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 我怎么才能在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谢谢
您好!具体情况如下:老人有两处宅基地一处是1976年所建房产证是老人所有,一处是1996年为大儿子结婚所建因此产证是大儿子姓名。所以老房是老人及二儿子一家居住,现因房子破旧二儿子翻盖。老人以年过古稀二儿子想让老人轮班住但遭到老人和大儿子拒绝,且称房产归老人所有要在二儿子家住到百年之后,二儿子无权干涉。大儿子
老公家事河南开封是家里老大,2个弟弟 家里有2套房产,一处是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一处是公公的名字,前几年父母离婚将所有财产都给了婆婆《在民政局有公正》现在如果父母想把房产证是老公的房产都给老三,是否要得到我们同意???我们现在也准备在四川买房
男女双方提及离婚,现在手上共同有一套房子,这是婚后才买的。男方要求房屋产权过户给他,补偿女方钱。因为还有一个不满四岁的女儿,协议上写明抚养权归女方。女方要求把产权写到未成年的女儿名下,男女双方都不要这套房子,而且女方也明确提出会带着女儿搬出去住,房子只是放在那里作为给女儿的财产。但对于征对女方提出的
老人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分别有两处房产,一处为老宅子有房产证,名字是老人的,另一处房产为宅基地,无房产证,老宅子归二儿子居住,宅基地大儿子居住,早年有分家协议,协议大概内容是老宅子归二儿子所有,宅基地归大儿子所有,但此协议因为是80年代的事情并没有公证,但有两个儿子的签字。最近老人去世,但老人老伴还在
女儿和母亲共同居住在女儿姥姥的房产中,房产是姥姥的。姥姥去世之后,法院判决房产由众姐妹共同继承。当时女儿只有11岁,母亲的姐姐们考虑到单身母亲带着女儿生活不易,所以决定房产可过户到母亲名下。所以法院判决,在母亲将房款给其他姐姐们后,方可将房产过户到母亲名下。母亲很快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房款未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