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在一家酒店工作,工作中身体大面积烫伤。医疗费303,(一次医疗,本着能省就省)。厨师长让我把发票给他,他去报销。 我休息了20天,因为家中有事,便辞职了,提前一个月辞的。到了我要走的那天,财务科的人告诉我,一旦结工资,受伤期间每天40元的误工费就没了(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有误工费,知道厨师长居然还没帮我报销医疗费),让我先把误工费先弄好再结工资。打电话找厨师长,他让我拿出当时医生给我开的休息证明,可都50多天过去了,怎么开的出,就算开出了,休息天数也很难再说清了。 第二天,打算跳过这环,直接结工资。被厨师长拦下了,问我结什么工资,我就说误工费我不要了。他说,500元以下的医疗费,没有误工费的,保险公司也不会受理的。之所以有这笔钱,是酒店出于人道主义,发给员工的生活补贴,给不给都无所谓的,看在我多年在酒店工作的份上,他会尽力帮我申请多要点,(真的没有误工费吗?)要过几天。到时候会给我打电话,让我先回去。我想拿回他手上的工资结算单,他说留在他那保管,虽然觉得不妥,可我确实容易弄丢东西,无奈的留给他。 可半个月过去了,杳无音讯,我该怎么办,他明显在给我拖。值得一提的是,当年签合同时,我们签的都是空白文档,违约金都没有填。是否有风险,多大。如何能弥补?工资还有可能结算吗?
请问,离职工资结算一般怎么结算?就工资么?还有一般情况公司要付清工资?
我是一个电子商务公司的员工,一直从低做起,9月中旬离职。在公司干了将近9个月,离职时,公司就只跟我结算9月份半个月的工资然后书面写了一些提成。社保,9月份公司就不跟我们清算,而且当时公司说好了 一周后会结清工资以及部分的提成。到现在还没给我清,10号就是公司的发放工资日。想问下这种对于公司不信守承诺或者不
我是在**酒店当服务员的,工作了五个月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但是领导不批准,如果不经批准擅自离岗就会扣押工资,还有500元押金,和600元的年货。明明知道单位这样做不合法,但是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讨回?还有过年加班费也不是按照劳动法规定发放的。
我在某公司工作38天,该公司负责人却以我工作不满两个月为由,扣留了我一半的工资。问题是我在工资单上已经签字,如果我现在想追回我剩余的另一半工资,是否还有可能?
查询驾照访问了一个网站。是公安网的旧网站。怀疑那个有木马怀疑这些信息可能泄露有什么后果吗 现在骗子能用这些信息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