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对方结婚两年,有个三岁多男孩,现孩子跟我在一起,与对方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没有感情基础,我于2013年4月19日起诉离婚并立案,于9月29日开庭,对方没有出庭,法庭缺席判决我们不准许离婚。请问我半年以后再次起诉离婚,法庭判决离的可能性大吗?我与对方现已分居半年。
半年以后起诉需要怎样的证据,比如分居时间怎样证明?或者是以怎样的理由起诉为好!
被告在深圳工作,但是没有其住址信息 在深圳市南山区户政业务大厅查询,也没有其登记的住宿信息,和居住证信息(应该是没有登记) 这种信息是全市联网的,所以其他地方应该也查不到 现在距离第一次起诉半年已过,有什么办法在深圳进行第二次起诉? 能不能在深圳第二次起诉(有个出租屋综管所的人口信息登记表,记录
第二次起诉离婚费用多少? 能不能离下来? 第一次他没有到庭,还有2岁的女儿跟谁?我相要,如果他要的话
第二次起诉离婚费用多少? 能不能离下来? 第一次他没有到庭,还有2岁的女儿跟谁?我相要,如果他要的话,我要的可能性大吗?
对方失踪近一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叛离。现在第二次起诉可以判决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共同财产只有贷款买的一处房子,而且对方一直联系不上,那法院判决离婚后,作为共同房产的房子可以直接判给我吗?有一个孩子,因为对方下落不明,所以一直是自己抚养
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没有判离,第二次在常住地再次起诉期间,对方在我户口所在地起诉,且在常住地不接传票,
我是男方,两人均在外地(常住地)结婚生活3年多,夫妻不和决定离婚。2011年3月第一次起诉没有判离,因为孩子太小。第二次在常住地再次起诉期间,对方不接传票并且走到我户口所在(广州)起诉,我虽然是广州人,但离开广州5年了,我该怎么办。 于此同时那我可以在常住地公告送达么?
离婚第一次起诉和解 第二次该以什么新理由起诉不受6个月时限,孩子未满周岁,其父一直不出生活费,请教以何理由再起诉不受时间限制
我在平顶山,我想咨询一下,我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没有知道第一次判不离的判决书但是
我在平顶山,我想咨询一下,我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没有知道第一次判不离的判决书但是,我上诉时不仅找到我第一次的判决书,还找到我第一次撤诉的卷宗,还有110出示的出警证明,这这种情况二审会判离吗? 二审时,会驳回原法庭重审,还是中级法院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