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在一个单位交了2个月的保险,含生育保险,辞职后马上换了一个单位又继续交保险,也含生育保险,这样的情况交满半年后,我生孩子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朋友,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到社保局报销 我是08年5月份开始买社保的,但生育保险当时的工作人员没给我加上去,后来公司一直比较忙,直到08年9月才去买生育保险,但现在我怀孕了,预产期在2009年10月25日,到09年09月就有一年了,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报销生育津贴呢?
我的情况比较特殊,08年9月前一直在上海的公司上班,缴纳城保。9月之后因为居住证到期,就断缴纳了。后来一直在这个公司的江苏这边上班。今天看了下好像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但是对这些都不明白。 现在江苏这边要给我缴纳养老金,我很矛盾,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办理。在这边办理的话是不是上海那边的个人部分就要自动转过来了
我个人和公司从07年9月到09年1月都一直买失业保险的。09年1月公司跟我终止劳动合同,由于对失业保险不了解,没有跟人事部门提到要公司到失业经办机构备案。所以错过了失业保险金申请。想请问如果我现在重新就业,从09年7月份再继续买失业保险的话,之前买的失业保险还有效吗?再次失业的话,是两次失业保险累积还是重新算过
产假是2008年12月15日到2009年4月15日,2009年1月3日顺产分娩,本人属于晚婚晚育。 2008年的生育金是固定的,大概4400元,听说2009年有新规定。 请教,关于生育金公司该怎么发,可以参考哪些资料? 目前的状况是,公司提供了3200元生育金。劳动保障局提供的全额是8600元左右,公司扣留的部分属于合法行为吗? 公司里同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在2月份在某保险公司,买的住院险,但在5月31日的时候住院了;医院病志上写的是有这症状2-3个月了;还有十年前检查过,怀疑得过某种病,但医生没有确诊,医院也没有记录,这次病志上医生写上了十年前得过某种病.可是她这次住院不是得的十年前的病,保险以这个理由拒保可以吗
我的户口在是非农户口,落户在镇街道办,现工作外省其他城市,在公司也没缴纳医疗与养老保险,请问能享受国家的一些补偿政策吗?如需要缴纳,应该在哪里缴纳?
我是2010年7月23日受伤骨折。我将要在2010年7月30日正式向公司离职。我所在的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期间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我们公司会在8月1日我离职后把给我买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跟保险公司解除。我向保险公司咨了,他们说保险解除日之前的
(凡在1985年1月1日以前,户口在本村 ,有固定住房且居住生活至今 ,年龄达到45周岁以上的农业人口,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想问一下,这句话说的是,现在年龄达到45岁就可以参保,还是1985年以前达到45岁的才可以参保,谢谢!
我于2009年6月购买友邦银行理财产品,但到今年分红时发现没有了当时所说的固定收益.找到公司说按合同执行.因为我签字了.但当时买产品时给我的介绍产品单子不是这样写的,也不是这样讲的.现在友邦不承认放在银行的单子是他们的,说是个人行为.我去银行问了,银行说是友邦人放的.但友邦就是说没出过这资料.况且业务员现在也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