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北省输变电建设公司的施工队承建的,三峡(宜昌)江南变电站送往五峰县的220千伏高压线路上的导线从本人的房屋正中央的上方跨过,有人说此线路的线塔高度增加了,导线离地面高了很多,不会影响地面上人和物的。线塔高度增加真的能保证线下人员生命和财产绝对安全吗?这种安全保证是电力部门给的,还是国家赋予的?线塔高度的增加值是电力部门内部默许的标准,还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电力施工企业出具的安全承诺书合法吗?其二按这些人的说法线塔高度增加地面一切就安全了,是不是电力法修改了,取消了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条款?若没取消,政府按法规该做些什么事?电力部门现在为降低建设成本,减少施工阻力尽快建成投产,打着增加塔高保安全的幌子(皇帝的新装),蒙骗敷衍受害人。一旦线路建成,保护区设定,标誌一挂,电力部门立马指责区内建筑物违法,强制拆除。到那时受害人找誰申冤呢?
向家坝-上海特高压线农村房屋拆迁应按什么标准赔偿 ? 向家坝-上海特高压线下农村房屋拆迁应按什么标准赔偿 ?平均按多少钱一平米来算补偿?
您好,有问题想请教您一下:今年葛洲坝到上海50万伏高压架线离我家距离只有7米,相关电力部门有这方面的赔偿吗?有的话应是多少?谢谢您!十分急谢谢帮助
请问:农户的房屋离电极多远才搬迁?甲农户的房屋比乙农户的房屋离电极近,而甲农户在电极垂直投影7米外不移民,乙农户在电极垂直投影7米内移民,那么特高压电的辐射是垂直向下的,还是以电极为圆心向四周辐射呢?
在我们村庄有块空地上面是 高压线最近有人在建造菜场,好像是50万伏的。已经调查到他们的营业执照办不到。不知道算不算是违法的。
村里正在大规模拆迁,马路要扩建5-10米,我家正好在路边,但是拆迁补偿没谈好的情况下,供电局的就要新立电线杆,把10万伏的高压线从我家房顶正上面跨过去,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第十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
我是一个吊车司机,夜间作业无意碰到了高压线,致一人重伤,我这属于什么行为?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我在一苗圃装树,上面有两道高压,从下午三点左右开始工作,当时能看见也很注意,到了晚上九点左右,由于视线不清也没指挥人员无意间碰到了高压,致一人重伤,本人没什么事,事后责任分成我该付什么责任?
我家后面有个独栋的平房,离我家阳台大概四五米远,那原来是个派出所,后来派出所搬迁,把这个房子卖给了少数名族(维吾尔族)开饭店,今年初,他在我家阳台窗下搭了个简易的棚子,离我家一米远,高于我家阳台窗户进一米左右,着已经影响到了我家客厅的采光了,现在,他又在挖下水道,意图在我家阳台后面两米左右处建一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