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出了一个交通事故 对方住院 我垫付了大部分医药费 但是 现在对方付了余款就出院了 不再和我联系 我没有医药发票 自然无法到保险公司报销 碰到这样的情况 我该怎么办? 能否起诉他呢?
交通事故中,我负次要责任。请问我垫付的医疗费结案时保险公司是直接付给伤者方吗?
我的小车和摩托车相撞,我负次要责任,我车买了全险,摩托车无保险。现在伤者还没有出院,医疗费估计总共要17万。我垫付了6万。我想请问律师结案时保险公司是直接把钱拿给对方吗?不会经过我吗?我出的钱找谁要啊?(今天我听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说,结案时如果对方不服交警调解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就会让保险公司直接把钱打
交通事故中驾车者负全责,对方受害方上诉法院评残判并由法院判决赔款,对其中的医药费有异议:主要是受害方仅向法院提供了医药费发票复印件,并称原件已经用于医保报销、和人身保险理赔。 就此请教三个问题:1、赔偿方是否有权要求出示医药费原件核实后再赔偿?2、法院仅据医药费复印件认定赔偿金额是否不当?3、受害
交通事故后伤者出院 拒不给予病例和医院小结 我垫付的医药费怎么处理
开车在路上刮倒一个老人,由于碰倒了行人,交警判定机动车全责。送伤者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无需住院,回去休养一周后又去医院复查,说是不敢走路,大夫说住院观察,又安排住院,住院6天 花费6500元左右(基础检查2000左右,药费4500左右 药费包括老人治疗脑血管和糖尿病之类的长期病症), 出院后保险公司说赔偿只能赔偿事故造
伤者发生交通事故时未满60周岁,可出院解决时已满60周岁,这中间误工费怎么算?
伤者发生交通事故时未满60周岁,可出院解决时已满60周岁,这中间误工费怎么算?
律师好,交通事故 住院费双方都垫付了部分费用,全责方垫付了大部分,受伤方垫付小部分,办理出院时间要收回所有的住院押金条,发票应该给谁?
我刚刚出了一个交通事故 对方住院到现在 手术早就做过了 完全可以回家静养 但是 对方就是不肯出院 这个怎么办呢? 找交警和医院都没有用 说双方协商解决 我应该找些什么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另外 如果协调不成功 对方上诉 是否只需要承担诉讼费和对方的伤残鉴定费就够了? 有人说还需要承担对方的律
该伤者做完手术至今差不多一个月了 早就超过应该出院的时期了 但是他就是拖着不肯出院 如此一来 他住院时间越长是否对我越没有好处? 因为 万一保险公司不认可超出的住院时间 那么超出部分不都要我和他自己承担么? 而且他还用了一些非医保药 这部分保险公司也不报销的 还有 如果医院方愿意开出院通知单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