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新批的宅基地,2011年建的房子,2002年办理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这次统计农村住房宅基地时,工作人员说是2005年的卫星图片,所以,图片上没有我的房子,不在统计之内,我怎么办?谢谢
我2000年取得《建设选址意见书》,2005年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后因各种原因未建。现正在建设中,前几天不知为什麽镇建设办公室突然给我先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我该怎麽办?
集体土地个人在使用{没办使用证},集体可以收回去“租”私人办厂吗
我们家有三亩梨园是种在集体土地上的,没办使用证。{有一部份以种葡萄明年结果}。现在有私人要“租”这块土地,集体可以收回去“租”私人吗?如果有补尝多少一亩?我们可以不“租”吗
我是城镇居民,现住的房子是原单位的,现因单位解散了,原单位的土地就分给员工,因没有办理土地证,只有原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合同还有效吗,如果现在办理了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否可以进行转让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