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元月份,运输公司向外界出售“村村通”线路车 ,经熟人介绍本人以25万元
价格购买一辆,本想着这样的价格可能是最合理的价格(贷款就有20万多),没想到
的是,运输公司的起步价只有18万,为什么自己掏了25万的价格呢?当时,我们直接
带钱去的运输公司,他们给我点的钱、开的票。现在我们才弄清楚根本的原因是:给
我们介绍的这位熟人和运输公司的人串通一起,吃了我们7万的介绍费。
我把人家当朋友的对待,没想到他这样的对我,我向他要个说法,可是人家说根本
就没那回事,根本就不承认。向运输公司讨说法,经手的人承认自己吃了2万元的介绍
费,其余的他就不知道了。主要的还是这位熟人吃了我一大部分的介绍费。我真不知
道怎么办了?气愤、伤心死了!
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请哪位好心人给我出出注意?怎么样通过法律为自己维权?
熟人这样的对我,我能否用法律对他讨说法呢!
帮帮我拿回那4万块钱! 那位好心人好心人帮帮我拿回4万块 因2009年6月9日借人4万块说是要2009年8月还清有担保人两个!可是到时间找她拿说现在没钱等下一段时间在还因比较要好所以就这样子拖到了2010年3月1日到这个时候要去找他拿人跑掉了,去法院告他那法院的人居然说这张过期了没办法找担保人了,可是那借钱的本人跑掉了找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出国人员,现在还在日本,现在我来到日本两年了,还有一年就合同到期回国,出国之前我的岳父为我担保的出国,当时他给我在劳动中介签了一份10万元的出国担保,这个担保我和他本人没有任何签约,之前我和她女儿还没分手,现在我和她女儿分手了,他却向我索要这10万元的担保费,就因为我和她女儿分手了,
甲方接了个工程,就联系了一批材料,材料是3万八千元的砖头,送到工地后,由工地人员签收了这批材料,签收材料的是,甲方的亲戚,已方只是处于亲戚的关系去帮他忙下;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工程早已结束了,甲方拿到了一部分工程款后,三年了甲方一直不把三万八的材料钱负清,材料方现在就拿着签收方,签收的这张签收条。告上
我老爸(外地人,50岁)于七月初在上海华联超市一个加盟店上班(负责送货),前几天店里不见了一万元钱(店长头天晚上放在办公室柜子里,没锁,早上看还在,中午就不在了),办公室大家都能进也是仓库放货的地方,一般没人在,上午供应商来送过货到办公室在没人的情况下在里面呆过一段时间,而且有后门通往小区内部并没关门
我爸7-19号被对方打伤,现右耳朵耳膜穿孔,第八根,第九根肋骨骨折。8-27号才上当地的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让我爸去当地法医鉴定。但是当地法医说时间过久,案情复杂,不予鉴定,现我该怎么办
您好,请帮我分析一件事,谢谢!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今年1月一个客户去看房,因为他是某银行的行长,开发商后期还要找他办事,所以把房价说好2000每平米可以卖给他(没交定金)并给他留着,(当时售楼部的价是3000每平米),但正打算办理时赶上国家调控房市,他又担心房子会降价,拖着一直没办理任何手续也没交定金,在这
2001年,我母亲瞒着全家人为其朋友担保,向建行贷款9万元,以我们家的房产证作抵押,并签字。后因借款人生意失败,宣告破产,银行向我母亲追讨债务,我们才得知此事。但因家庭困难,无力偿还,后此案转至东方资产公司。去年我母亲因此事抑郁成疾,已于2009年7月29日去世,后我父亲又查出直肠癌,于2009年8月入院治疗,经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