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租了一个一室户,在中介与房东签了一个合同,付三押一,一年一签的,刚住满三个月,搬进去的时候住了一段时间,发现老房子,用电器经常电源总开关跳匣,下水道不通,厕所漏水,厕所冲不下去,因为漏水,水流到隔壁邻居和楼下的邻居家里了,都给得罪了,现在我天天要扫水和拖干净!问题太多了,我电话与房东协商,她说没办法修理的,刚好第四个月,问题解决不了,我就不打算交房租了,她也不高兴掏钱修,现在她说:“押金不退,按合同办,你要住就刻苦一下住吧!你不交房租就不租了,尽快搬走!真的郁闷!我是来租房子,不是来修房子的!我的押金能要回来吗?
本人与2合伙人于2010年2月25日承租某小商品市场经营一家小吃店"麻辣烫",合同上规定我方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前不得入场经营,但对方口头协议说只要在进行办理营业执照就可营业,我方于承租期内进行营业执照的申请,但一经咨询我方承租地无法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意味着我方不能办理小吃店相关的证照,然后经我多方咨询此小商品市场在
我在租赁一套房屋后,将其中一单间出租给个人小刘,合同约定1年,房租3个月一付,但是在合同履行4个月后因为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股在4个月的时候通知小刘在6个月合同履行完后需要终止租赁,现在6个月已经过去15天啦,按照我抄的水电气费已经超过小刘的押金,而其拒绝搬走,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我于5月16日签订合同,租赁期为2010.5.16至2010.11.20并于5.16预交3个月房租,还有一个月押金,但是于7月16日,签合的人来催交房租,以合同上写明“提前一个月交房租”为由,让我交房租(合同上确实有此条),但是我告诉他暂时能不能先不交,手里不宽裕,8.15是肯定如数交付,他不同意,而且要我现在立刻搬出租住的房屋,至
本人在2009年9月份与房主签订了一份门面出租合同。内容下:租赁时间从2009年10月30日起至2010年10月39日。租赁期暂定3年。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租用,甲方优先乙方租赁。租赁门面租金:门面每年租金为叁万捌千元,另交水电费押金壹千元。门面到期乙方结清租赁期水电费后,甲方退还水电费押金。门面每年租金在8月30日前交给甲
我公司去年和业主签订两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了三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今年7月份因为我公司的面积不够用了,决定另外租赁厂房。业主除了要求没收三个月的保证金外,还要加收至少6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我们觉得很不合理。另外,合同里只注明了业主合同终止的权利,而没有注明我们合理终止合同的权利。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老沈五年前向招租借商铺一间,合同签订租期五年,租金6200元/月. 五年前经双方两次沟通,租金从6200元/月降至5000元/月,再降至4600元/月。 今合同到期,到期前老沈联系老赵要求续期五年,租金调整到5000元/月。老赵同意续租。老沈于1月15日将三个月的租金 15000元汇给老赵并告知。 老赵答应近日来沪签合同。赵抵
乙方诉讼请求:解除租店协议和返还半年租金8400元。 协议10年9月8日到期,6月1日续订下年协议同意转让,三次转让甲方到达而丙方不见人,第四次丙方接受了高额转让所经营的是游戏机和赌博机,甲方拒绝转租,多次乙、丙双方来电要求甲方同意被拒,乙方以此为由起诉法院说甲方阻扰乙方转租,要求解除租店协议和返还半年租金84
请问承租人承租底商后办理了营业执照(自然人独资)然后企业全部出卖(变更了法人)。原房屋租赁中约定末经房主同意不准转让否则属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现末经房主同意转让了。是否属承租人违约?能解除合同吗? 以个人(自然人)名义签定房屋租赁(后以此房注册办了执照为法人),始终没有以公司名义签定,现房主通知今使
我租的是沿街房,生意不好想转出去,可是协议上有一条(乙方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的转租,转让使用权,)当时没有看房产证,这个协议是房东的爸爸签的,他现在不同意我转让,还有当时房东的爸爸签的房租费收据和押金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