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是在杭州余杭区良渚镇 古墩路与杜甫村路口,古墩路是东西方向,杜甫村路是南北方向。我爸爸骑电动车在路口附近由北向南走,被一辆沿古墩路由东向西快速行驶的小轿车在路口内撞倒,现仍在重症监护室,目前知道的小轿车当时车速较快,至少60-70km/h,事发路口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警指挥,路口南侧附近不远处有监控摄像,可以判断双方的行驶方向和事发位置。以下是事故现场大致图示。我想请教一下,从事发现场看,交警队在事故责任认定上应该会怎么划分?
机动车在省道靠右直行,遇十字路口,看右侧路并没有车辆通行,减速到60km/h直行过路口,左侧来一电动车未让右先行,直横过公路,机动车即将驶出路口,电动车撞在机动车后车轮,电动车主死亡,请问这样的事故双方承担责任的比例应该是多少
我骑电动车在一个三岔路口,我直行,一私家车左转,将我撞飞直至我落地几秒后,私家车才停下且没有刹车痕迹,本人左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左踝韧带严重损伤.电动车严重毁损,肇事车主无伤,请问责任如何划分?交警初步判定说我有错,责任要5比5化分,本人不服。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除
因为我骑的是电动车,发票和合格证上标明电动车大于或等于40公斤,交警说车本身超重,属小型轻便摩托车,要有驾照,要戴头盔,还有一点说我靠最右侧行驶,是转弯车道,基于以上几点,判定受害方50%责任,可广州跟本就没有自行车道,不管是电动车也好,单车也好,都会本能的靠最右边行驶,这样的判定否何理,希望李律师帮我
机动车是山东临沂的,事故发生地在江苏省淮安市一个路口,由于电动车闯红灯,机动车紧急刹车,刹车印足有三米,发生相撞,现在伤者没有太大的问题,请问各位大律师责任如何划分?会不会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交警故意偏袒本地人呢?
我驾驶机动车左转弯时,车已转过来,一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速度很快地撞到了我车的后侧门上,交警说电动车是弱势群体,而且我的车是在转弯时发生碰撞的,由我负全责,我觉得不合理,电动车上了非机动车道难道没有责任吗?我的车已经转过头了,而且他撞的是我车的侧后门,怎么能是我负全责?他没有一点责任吗?法律只
我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突然有两满载货物的电动三轮车向我驶来,把整个行车道堵死致使我无法避让,刹车距离较短,我无法刹住。 最后我轻微受伤。请问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我骑乘电动车自南向北经过某小区大门口,门口处有一大车,大门右出口处视线被阻,即将经过大门右通道时,发现一机动车滑行而出,我刹车减速,但因距离过短,仍然撞在一起。小区大门口有喷泉,外侧停了很多车,无禁停及停车标志,无方向灯,无道线,请问 责任如何划分?
在T字路口一位老人50多岁吧她骑一辆电动三轮车直走 我骑电动车拐弯 她把我给撞了 我们俩都从车上摔下来 都只是受了皮外伤 她要赖我 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我也只有16岁呢
机动车与骑行穿过斑马线的非机动车相撞的责任如何划分以及赔偿问题
我朋友骑电车在骑行通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宝马车撞上,因为反应快,没有摔倒受伤,只是受到些惊吓。财产损失,朋友电车后支架及宝马车保险杠损坏。本来觉得没受什么伤就算了的,但是现在宝马要求我们赔偿汽车修理费伍佰元。请问在这次事故里我们的责任要如何划分,我方是否需要赔偿以及我们在这个事故里可以要求对方做哪方面的
电动车和机动车相撞,电动车主骨折,车拖到交警队了,机动车主不拿医药费,怎么处理?
我弟弟骑两轮电动车和一机动车相撞,机动车主报了警,交警把车拖到交警队了,我弟弟到医院检察,x光检察说没什么大问题,就在医院观察,打了两天针,没起一点作用,脚肿的很,第三天又做了个磁共振,说是骨折,打了石膏,机动车主就第一天交了医药费,后面就不交了,打电话也不到医院去,说到交警队处理车的时候一块给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