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健在,儿女五个,承租人父亲,现动迁按数砖可得155万,考虑家庭困难,现分得三套2室1厅,2套一室1厅。户口是父母、大姐本人、大姐儿子、孙子、二姐、大哥、小姐的女儿。目前家庭分配情况为大姐2室1厅1和一室一厅1,二姐1室1厅,大哥2室1厅,小姐2室1厅(父母现在住在她家),并且父母都不入任何一套房产权。我问我能取得的权益是什么?
我们在市区有一套使用权房,面积大概房票本和户口上现在有5个人名字,我,我爸爸,我伯伯还有他老婆,还有我姑姑的女儿,我姑姑的女儿从来没住过该房子,现在居住那套使用权房的就只有我伯伯和他老婆,我和我爸爸几年前在浦东购买了一套40个平方的一室一厅,但是我们的户口都还在那套使用权房,这个月我刚刚结婚,我老婆又
父辈留下来的使用权房,在承租人变更为长子后,长子从不居住,而是次子一家一直居住在此(次子一家以及长子户口都在原址),在老人生前明确表示房子留给次子的情况下,如若房屋拆迁前,长子将承租人临时转为其子后,是否可以享有全部拆迁补偿款?
我在济南市天桥区水屯北路购买一套70平方米,30年商业使用权房,是国有土地。现在要拆了,还有20年使用期。请问:能给安置或置换吗?房屋是钢筋混凝土结构,补偿有标准吗?
现在我家是老式公房没买下产权,户口里有5个人,我奶奶是户主, 我,我爸爸,我妈妈,还有我弟弟也就是我奶奶的外孙 当初 我弟弟出生的时候户口报的我家,后来因为读书关系没迁出去 说好以后不会分任何利益,但是现在长大了 也不迁回他们家,请问如果以后动迁 他能强制索要动迁总额的5分之一吗 谢谢 各位律师的回答 我想
使用权房蓝卡上是过世公公名字,户口只有老公一个户口,老公精神病,我为监护人,请问他哥哥以他也有继承权为由,强占房子不让拆迁,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哥哥别处有房,我们没有。
继父家一套使用权房里面有继父和他女儿2个人的户口,今年母亲和继父结婚了,现在准备迁户口进这套房子,继父是户主,他同意的,但女儿说这套房子是继父和她2个人的份,我母亲没份的,所以她仍然要求这套房子的出租金一半的钱,并说如果继父不出租房子,自己住的话,要拦这套房子的一半给她,因为这一半是她的,因为听别人说
2012年7月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胜利楼拆迁,房屋是公房,该房是我妈妈单位分的公产房,首先该房最早的承租人是我妈妈,后来变更为我姐姐,再后来变更成为我弟弟,现在承租人是我弟弟,户主是我姐姐,户口簿上有我姐姐、我妈妈、我姐姐的女儿(14岁)、我丈夫、我女儿(13岁)共计五口人。从1999年开始我父母让我们一家三口长
96年,外公老私房上海徐汇区清真路老房子动迁分配,我是独生子女户口是一出生就在此的,现得知当时独生子女分配一户抵两户给面积(有十平方),后总分配至上海徐汇区罗秀地区的房子有三套,我的户口与外公一起在一套房中,98年,因就读小学,户口迁至父母身边(父母的房子是91年福利分房的,且明确我在此次分房中未有福利)
我家拆迁了土地是4口人的 我和姐和父母 然后修建了房屋 5年了 现在因为家庭纠纷我想要只要我的4分之一的土地财产,然后再土地上或者房屋上和他们没有关系 这个有什么办法吗 或者说我可以把4分之一的土地使用权 卖 抵押 或者贷款 或者再卖给家里人或者其他人吗 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