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开一个小奶茶店,店刚装修一半她就要求不合了,我也同意她退出,可没过几天她又回来找我一起合(开始合伙的时候她出的几千块钱还没还给她),我是不想再和她合伙了,就说你要做就都给你做,我已经出的那一万多钱就当是借给她,她也同意了,就把店钥匙票据什么的都给她了,因为家里有事就先回家去没及时向她要欠条
有完整的欠条一张,欠债人躲起来了,担保人成了植物人,请问这种情况下,担保人还用付法律责任吗?或者担保人的老公有义务替她还债?起诉谁比较好呢?在此多谢了! 多谢各位大律师不吝赐教! 还有一个问题是欠债人的资产都已经转移了,而确定担保人名下有固定资产,如果我们申请诉前保全,那么法院有可能冻结已成为植物人的
有完整的债务人写的欠条,债务人已离婚并在一年前死亡,债务是离婚前所欠,因债务人的孩子尚小,他的遗产及死亡陪偿金全部有他的父母管理。我想问债务人的父母是否有替债务人还债的义务
我爸爸借给甲100多万,在甲还没有还款的时候,爸爸因为缺钱用就跟他的朋友(乙)借了四十多万,因为资金周转不开,所以想要等甲把欠款还给他以后,再将他欠乙的四十多万还清。不料甲因为家境贫寒迟迟无法将那一百多万归还给我爸爸,我爸爸便一直没有办法将欠乙的那四十多万还清。结果,乙心生疑虑,怀疑我爸爸对他实行诈骗
我爸爸借给甲100多万,在甲还没有还款的时候,爸爸因为缺钱用就跟他的朋友(乙)借了四十多万,因为资金周转不开,所以想要等甲把欠款还给他以后,再将他欠乙的四十多万还清。不料甲因为家境贫寒迟迟无法将那一百多万归还给我爸爸,我爸爸便一直没有办法将欠乙的那四十多万还清。结果,乙心生疑虑,怀疑我爸爸对他实行诈骗
2006年宋某买了我7000元化肥,我写了化肥的价格以及钱数,宋某签了名字,欠条日期是2006年6月20日,该如何追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