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A,在2012年2月购买北京住房一套,2012年7月当事人A委托嫌犯B帮忙出售该套房屋。嫌犯B与嫌犯C合谋诈骗该套房屋。卖后没有支付给A相应的房屋款。2012年10月当事人A与嫌犯B领取结婚证。2013年6月,嫌犯B支付给嫌犯C所谓过户保证金210万元整。请问现在打房屋诈骗案,会对当事人A有什么不利之处?现在嫌犯B在逃,未与当事人A办理相关离婚手续。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动迁问题,我家在2002年拆迁过一次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动迁问题,我家在2002年拆迁过一次,现在又面临拆迁,不过现在实行的是2006标准,动迁方说超过10年不在二次拆迁范围内,可是他们实行的是2006年的标准算不算是在规定年限以内呢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动迁问题,我家在2002年拆迁过一次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动迁问题,我家在2002年拆迁过一次,现在又面临拆迁,不过现在实行的是2006标准,动迁方说超过10年不在二次拆迁范围内,可是他们实行的是2006年的标准算不算是在规定年限以内呢
我们的房屋是婚前在男方名下认购,但购房合同是婚后签的,房子是用住房公积金按揭的,在男方名下按揭,夫妻两人及孩子的生活费用女方的工资,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是怎么分的? 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还是以认购合同上的名字为准
您好,我于12年6月份购买第一套期房,合同上签的是2013年1月1号交房,但是房子直到4月份才完工交房,而我由于是外地户口,房贷要求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等无法提供,一直到13年的3月份才放款成功下来,开发商不同意我拿房屋延期违约金,说是我的贷款也没有按期到账,并且合同上有小字部分说贷款要在10个工作日内要到开发商帐
我与我的朋友在六月份的时候租的房子,是押一付三的,当时租的是半年,房租和水电费是三个月一交,当时租的时候,房东没有说明我们的电是按工业用电度量的,合同上也未注明这一点,期间三个月的时间也没有跟我们说明,一直到现在收房租和水电费的时候,我们才知道这件事。我现在想问就是我们是否可以拒绝交付多出的水电费,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替男方担保贷款,现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约定债务双方各承担一半,如若男方没有按约定如期还款,女方担保人还有还款连带责任吗
我家买的房子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但是实际是2012年4月交的。但是至今还未拿到房产证,产权证?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期限已经超过了哇?合同上是交房之日起365天之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可是到现在啥也没有拿到哇?合同上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