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刚买的一套房 在银行办的抵押 我想问一下 要是卖房子我能不能先公证等3年以后再过户 那样税钱也能少些 毕竟我
因为离婚时,前夫没有房子,一直租房住。出于人道经法院判决前妻赠与前夫三间房产。做为栖身之所。(农村没有房产证)。为免已后引起其他纠纷,前夫想把所受赠的房产赠与女儿,做一个赠与公证。是否可以?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征地后的还房,我父亲2005年过世,现在我们要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是要做遗产公证,以前的房产证是写的我妈妈的名字,而且以前我们是非农户,当时是按人划的土地修的房子,里面还有我和我老公的平方,现在去做遗产公证,就变成我妈妈和父亲的共同财产了,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的平方又怎么算?
欠债人为甲方。债权人为乙方,1989年甲方向乙方借款5万并立下公证书一份。公证书内容为如甲方在1993年某日不能如期一次性还款。房产证便归乙方所有。 现在二十年过去了。乙方并没有还款。我想问乙方能否拿到甲方的房产?
您好,我在1994年与妻子的弟弟一起合买了一处院子,各三间房。由于当时我的户不在当地,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我想去公证一下,证明房屋有一半属于他,一半属于我。以备将来发生什么变故。请问这样公证有效吗?怎么写?应该涉及哪些内容?
一份在1991年所签下的房产抵押公证书,书上写明欠债人到1993年某日如没有一次性还清所欠款的话。其房产便归债权人所有。但到现在欠债人还没有还过欠款。请问这份公证书还具有法律效力不?有的话那债权人能不能用有欠债人的房产。如果这份公证书没有法律效力的话,那债权人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我父母在去年9月给我买了一套住房~交的首付款~然后以后换款都是我父母还~只是用我的名带的款因为我是国有企业有公积金贷款~今年我想结婚~想把这个房子公证下但还不想去公证处公证~想用某种方式来证明这个房子我和未婚妻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和分割权~证明这个房子属于我父母的~请问我如何做这个协议~还有协议见必须有那些人签
父母付了首付,但父母另有房产,为了享受首套7折利率优惠,房产证只写了我的名字,由我还贷。请问,可否做公证一半产权给父母? 另外,由于贷款未还清,婚后妻子是否共同拥有产权? 假设是妻子共同拥有产权,那父母的首付如何体现在产权中?
后天就要签购房合同了,首付都是我们家出的钱付的,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可是以后供房的话是我和我女朋友一起供房的,等购房后我们想去公证处做一份婚前公证,公证那套房是我们的共同财产,这样可以吗?公证处可以公证吗? 可以说一下费用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婚前男方按揭一套房屋,自己付了首付,婚后能否作房产公证与女方共有?是应该做婚前房产公证还是婚后公证?谢谢! 婚前公证和婚后公证哪个程序更简单些?婚前公证是不是只能为赠与形式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