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虽然双方都各自生育过,但在再婚家庭里没有共同的孩子对于家庭是不稳固和不完整的,应该逐渐再放款些,比如有一方有独生子女证的,或者各自都只生育过一胎(不是一孩)的,这对社会的稳定是有益的,也更人性化
我丧偶与现在老公结婚,现在老公之前结过两次婚,两个老婆一人一个女儿,离婚后都是跟两个前妻,我没有孩子也没有抚养,请问我们还可以再要一个孩子吗?
我和我现在老公是再婚家庭,婚前我有一女儿归前夫抚养,我老公有一儿子,归前妻抚养,请问我们现在结婚了可不可以生个孩子?(我和我老公多不是独生子女,他有一妹妹以出嫁,我有一弟弟未婚)我们是相城区的,请问我们可以再生个孩子吗?
再婚夫妻,女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小孩判给前夫)男方未生育过的,计生不给办准生证,说是没有提供那小孩的出身证明。都离婚8年了,女方没再联系前夫 ,出生证明哪里拿。如果离婚后一方出国,那就不要再生育了?真实案例发生在福建。
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
我们是再婚家庭,属城镇户口,双方都已生育过,现有一个女孩随母,可不可以再生一个。如果双方都没小孩在身边,可不可以再生一个?
我和我老婆都是再婚的,我是江苏户口,我老婆是北京城镇户口。我和前妻有一个女儿,户口在我的名下。我老婆和她的前夫也有个女儿,在她前夫名下。我们想再养一个我们共同的孩子,户口随我老婆上北京的,北京这的妇联让我老家的妇联写个初婚或无子女的证明,我老家的妇联说不能写,但是可以给我办个准生证。但是北京这的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