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务员原来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先把经济适用房退还政府,再申请购买政府福利分房可以吗
刘先生和王女士在同一单位,是原配夫妻,有一个女儿,1990年王女士去世,1998年刘先生单位福利分房,刘先生单位按刘先生和王女士的工龄计算的福利房购买金额。2000年刘先生再婚,并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后老伴。现在刘先生的女儿认为在购买福利分房时,用了她去世母亲的工龄,房子就有她母亲的一半,她应该拥有房子的继承权,她
我父亲在1991年去世。父亲是南下干部分了一套房,母亲在1993年福利购房用了父亲和母亲俩人的工龄把房屋买下,房产证是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母亲还健在。请问这处房产是属于母亲个人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人父母是住在教场北路83号(巴士家园对面的厂区)。母亲是原来链条厂的工人,至今一家三口还居住在厂区的房子,该房子不是配套房,只有20多个平方。在此已居住近20年,在此期间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房改房等国家政策。如今政府要扩路,因此我们所住的地方就面临拆迁,在此过程当中拆迁方只测量了房屋面积,其它的房屋评估
我是北京人,我父亲有一套福利分房,至今未购买。现在还能够买吗 ?我问我们的房管所,他们说现在不买,我怕如果父亲过世,那房子会不会被收回去了。
夫妻婚前各购买一套房(房产证都写各自的名字,且一次付清),婚后才办理房产证,请问符合首套房条件吗?
我和我老公在结婚之前各买了一套房,都是一次性付清,且房产证上都是自己个人的名字,现在他需要办理房产证(此时我们已经结婚),房产局不给开具首购证明,说他的房子是二套房了。请问这种情况是二套房吗?新的婚姻法不是说这种情况应该是婚前财产,应该是首套房的啊?
我妹妹与其老公因感情不合,加之长期受家暴摧残,无法继续维持婚姻,欲与其离婚,但房产属男方单位福利分房,房款是婚后双方共同缴纳的。请问离婚时房产如何裁定?
已参加福利分房或享受房改政策购房,但是房子已经买了 还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吗
你好,父母已参加福利分房,但是房子前几年为了我上学已经卖了 还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吗,父母名下和我名下都没有住房
大律师您好!在2005年单位将我现住房(单位使用权房)用现金2000元一平方价格卖给我了,然后我又在房管部门出资买下了产权。现在我户口所在地动迁,说我享受过福利分房不能给予安置补贴。为此请教大律师,我这情况是属于享受福利分房政策吗?谢谢! 2005年前不是分给我的,是借给我住的。
奶奶和爸爸单位的福利分房,房产证是我奶奶的名字,我爷爷去世后房改的,房改后依然是奶奶的名字,但是房改的钱是我爸爸给的,发票什么都在我家,几年前奶奶去立遗嘱,把房子给我爸爸,并以公正,并交过爷爷的死亡证明。现在奶奶要卖这套房子奶奶自己可以做主吗?还需要爸爸和他的兄弟姐妹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