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未婚未育证明在计划生育管理机关办理,一般在户籍所在地,如果离开户籍所在地满一年以上的,应当在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未育证明 此条款出自那里有没有正规文本
我是一名孕妇,目前怀孕33周,公司老板要求我提前休假,算协议月定假期,不给工资,只给我上社保,并写了一份未结工资证明,2013年8月15号发放2013年7月份工资,证明上盖的是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如果公司不给我发工资的话,我有权利申请仲裁吗,人力资源部的公章有效力吗?
打了未婚证明,但与以前的未婚夫分手了,所以一直没有登记过,也没有事实婚姻,现在有别的男朋友,这样会被当作已婚么
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或停止执行的收费标准的 触犯那条法律 也该根据那条法律处罚
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或停止执行的收费标准的 触犯那条法律 也该根据那条法律处罚
未婚生子,女方另婚,不给孩子的出生证明如何起诉维护孩子利益。
1.我朋友友与前女友生下一个孩子已六岁至今未落户口,现孩子面临上学需要落户,可女方以现在已经结婚为由拒绝提供当初出生证明,并且不提供任何抚养费用。男方该如何起诉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当初他们结婚有办理酒席但未进行登记,是否受法律保护? 3.如果是男方先情变是否要负责任?虽男方有女朋友,但并未结婚。如
已婚男子A净身离家出走(因为与其妻子B感情不和,没有小孩)3年后与其他女子C交好(在此期间C一直帮组A的工作,)5年后A患上绝症(C一直不离不弃照顾A)死亡后A留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C.原配B将小三C告上法庭.问:作为C的辩护律师,该如何为C争取正当的权益,有哪些法律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