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十堰的。2010年在网上看到NONO族9元韩版服饰。7月底,加盟了这家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63号城启大厦502室的丽族服饰公司NONO族品牌。他们的客户经理告诉我说:“三折进货。”因为我从开始咨询这个项目一直到跟他签合同那天他都这样说。而且这个问题我问过他很多遍,他都是很肯定的说是三折,因为太相信他,在签合同的时候也对这条没太注意,在加上对合同本身也就没多少概念~!就这样签了!结果合同上没写三折!收到货后我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他给我的货全是正价的一点折都没打~!我当时打电话给他们公司他们就不承认了~!说第二次进货开始才是三折。还说他们更本就没说过什么第一批进货就三折,而且合同上也没写。如果他当时跟我说,是从第二批货开始,那我就不会选择加盟这家公司了。这些货质量很差,按照他给我的价格我更不就没法卖~!这个公司就是以这样的手段将有一点意愿的投资者骗过去的。受骗的还有其他的加盟者。请问这样算违法吗?
请问民营贷款机构的合同标题是《贷款合同协议书》是合法的吗,具有法律效益的吗?
民营贷款机构的合同标题是《贷款合同协议书》是合法的吗,具有法律效益的吗? 听说现在国家规定只有银行才能做贷款业务,私人机构的合同不能写贷款合同,只能写是借款合同,请问事实是不是这样?
我是一名未婚青年,但一个刚结婚的女人却爱上了我,发生关系后,他担心我将我们之间的事情告诉其丈夫,然后她写了一份协议,让我签字画押,内容就是如果告诉他丈夫的话就赔偿人民币100万元!我想请问这种协议具有法律效益没有?
请问协议结婚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说的“协议结婚”是这样的:2个人商量好,都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当然都是瞒着父母的,表面上是夫妻,可只是形式上的夫妻,当然不会同房了,更不会领结婚证,婚前婚后都是各人用各人的钱,互不干涉对方自由, 如果在以后的生活中一旦遇到什么问题,到时候“结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应?
甲方:XX公司XX 乙方:本人 乙方与甲方协商,同意在甲方公司实习,实习期为3个月,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实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否则赔偿人民币伍仟元整,正式合同期限为三年。 承诺人:本人
两家做生意`而且是亲属关系。今年不在一起合作了。当时两家在一起商讨今后货源的事情,因为货源一直在一方的掌握。当时掌握货源的一方同意以后他给发货。后来又不给另一方发货了。 这是否算口头协议?能在法律上生效么?
本人于公司签订了离职协议,是关于公司无理解聘,给我的经济补偿事宜。协议上写了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有效。公司那边只有人事专员签名并无加盖公章,请问各位律师,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可做法庭证据么?
我想请问一下一个孤儿有没有办法办理身份证?小时候虽然有人抚养过 但后来人死了 孩子14岁就独自在社会生活 现在孩子17岁了 有办法办理身份证跟户口本吗? 孩子想结婚有没有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