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幢四层楼的商铺(实际三层半,因为四楼一半是楼层,一半是露台),现在因经营需要想在露台搭建阳光房(阳光房高度不高于四楼,面积在露台以内,且不正对街道,在街道背面)。请问这属于违章搭建吗,相关机关有明文规定予以拆除吗?
我是青山区时代财富城的业主 我家有一快很大的平台 算是开发商送的吧 现在想在 那上面搭建太阳房 我那个平台是自己的 别人进不来 算是露天阳台吧 我看到另外一家 我这样的户型人家就搭建了 我不知道 我这样搭建算合法吗 或许怎么申请搭建许可
我家住在四楼,三楼屋外有一个公共露台,现在他在上面搭建阳光房,是否可以投诉说是违建,举报无果,然后是否可以起诉,利用法律维权
底楼搭建阳光房,现以作出让步,答应让他们搭,就让他家写个承诺书,内容大概就是如果我家安全存在问题,他家负责,阳光房马上拆除。他们不愿意写!还致意要搭,我一想到后面的麻烦,帮帮我呀,如果她家搭了我该怎么办,找那里投诉,能多久让他拆掉阳光房
我是安徽金寨龙城小区的三层连体别墅商品房住户,去年购房装修时考虑防盗、卫生、阻雨、遮阳等因素,在小区物业的默认下,将二楼后露台约6-7平米左右空间釆用混凝土整体浇铸封闭了。一不超高,二不超宽,三不影响邻居采光,四没侵占公共空间。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违章搭建吗? 封闭的空间完全在我购买的范围以内,这也需要前置
我在今年新购一套底楼二手房 后与物业商量装修方案 由于原房屋天井外墙是砌高的并在一侧搭有一个置物的棚子 我想保留原有的建筑 物业说可以 为了美化我跟物业说想做一个阳光房 物业也说没问题 由于物业当初说是可以搭棚的所以我已经在设计时把洗衣机放在外面 后来搭建完骨架后 邻居投诉 房管局出了停工通知 后我就停工 但由
您好,我居住于二楼,一楼的地下室是户外入口,一楼的住户为了防止雨天积水在地下室入口处搭建阳光房。但是由于搭建过高,对我有安全隐患。物业协调无果,已经报至房办备案。城管没有去实地看过,只是看了采证的照片,说不是公共区域的部分没法强制整改。矛盾的焦点就在向上搭建的区域属于私人所有还是公共区域?如果照城管
最近我买了套房.一楼是商业层.我买的商业层上面一楼,有460个平方的露台.商家在卖房的时候明确露台每面积多少钱.并且只有我家能进这个露台 ,请问这个露台我能搭建玻璃房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