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河西区小海地,2009年我家的住房被拆迁,拆迁协议上注明三年以后给回迁房,如果到期不能给房,租房费涨为二倍。我们觉得三年的变化很大,原协议不太合理,顾至今我们既没有领取二次租房费,也没有签二次协议。不知最后我们会不会吃亏?
本人因上大学,户口不在农村所在地了。父母因为无钱,所以出售了农村的一户住宅。但并未注销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我们一家搬进了爷爷留下的住屋内,老宅一半为我们家住,另外一半叔叔家住,但叔叔和婶娘集镇户口并且,一家户口都不在本地。现在奇怪的是,拆迁了,我们居然只认赔偿几万元,而叔叔婶娘居然算一户拿了一套房。
律师,您好! 我是拆迁安置户,我的房屋在09年被当地某开发商拆迁并在原地上赔偿了我一套85平米的房子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但过了一段时间开发商通知我说由于楼盘设计有变化,赔偿给我的房屋面积和户型都变了,房屋面积由当时合同上签订的85平米增加到了99平米,要我重新签合同,但我没有答应,后来开发商多次打电话催我
我爸跟我叔叔都不是奶奶亲生的,那时候我爸爸是做的上门女婿,然后结婚一年我爸爸的前妻,就是我奶奶的女儿过世了,后来我爸爸还是留在我奶奶家,然后我妈嫁到那里去了。我家也就一直只有楼上楼下两间房.现在我家搬在县城10年了,就上个月那老房子拆迁赔了20万,但我奶奶说我家一分都没有,全给我叔叔。 我是跟我爷爷姓,请
我老婆家已经于08年拆迁,父母现已经先后去世(父亲先母亲后),他们不是原配夫妻。当时父亲起房屋时,两人已经都失去配偶多年,并已经生活在一起,但是当时没有办理相关法律手续。两人结合时父亲有一女,母亲有一子一女,后来生下我老婆。现在拆迁,父亲那边的姐姐霸占着协议书不肯拿出来,并不肯析产。她已经于00年左右出
04年购买了政府规划销售的商品房,有房产证,结果现在拆迁时才发现,该区土地使用权证已在10年被政府颁发给拆迁方,这种房产证和土地证分离的给不同主体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是,违反的是哪些法规?
原房建于1981年,是我父母所建,共计305平米。近来长丰乡城中村拆建,原房已拆迁,拆迁方已补偿3套房产,拆迁费及过渡费共计55万元。我哥得其中2套,我弟得其1套并分配得补偿款11万元,剩余44万元拆迁补偿款被我哥存在银行,现已一月有余,且不知其所踪,无法进行正面商讨剩余款项分配事宜。请问该种状况下如何才能得到本该
我想像您咨询一个问题,我母亲姐妹一共6人,当时在家的时候一个家庭的土地大概是6亩多点,然后老房子以及院坝这些都是6个人各有一点,现在当地拆迁,土地和房子都已经征用,现在只有我小舅一家在那里,但是原来的老房子在后来几年里被我小舅家拆了盖了新房子,现在新房子拆迁了,拆迁的款也给了我小舅家,请问一下我母亲能
我村进行拆除老屋,随后开始分配商品房套数,是按人头数算。曾经我们家为了建新房但是村里有规定要4个人才可允许我们建新房,我那时还没生我们家只有我爸爸妈妈姐姐三人,我们就说要2老的一人,可是村里说要就2个一起,所以2老写在我家的户口本上。 现在分房了,我们家可以分到3套,我爸爸的哥哥眼红了,想要挖一老过去,
请教各位律师,根据以下拆迁协议内容,我可否通过法律要回我的拆迁补偿安置?我叫黄再亮,是协议中第三位。 黄再亮: 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北京市西城区市政管理委员会经市区相关部门批准,在国家大剧院西侧进行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拆迁建设,于2007年3月19日正式动迁。 张荃在拆迁范围内西城
你好,我是农村的,我们这里要拆迁,我家里开的店,营业证都齐全,政府的拆迁说每个平面比居民用房多100,另外,店里的货物自己解决,请问这样做法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