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一男,13年1月借了我20000的信用卡,3月又借了我5000现金,给我打了25000的现金借条。从6月份开始各种理由不给我还款,前段时间给我说只欠我现金,不给我还信用卡。现在他电话打不通,联系不上,这种情况能否构成诈骗罪?如果能构成诈骗罪,他能受到什么惩处?介绍人现在说这人也借过他钱一直未还,在这事件中介绍人明知道这人有问题还给我介绍是否有责任? 现了解此人在07年因抢劫罪入过狱,如果现在联合介绍人告他诈骗是否成立?介绍人明明知道此人有问题还介绍我认识,是否可以连同介绍人一块起诉共同诈骗?我有和此人的电话录音,明确他借用过我信用卡以及不想还的录音。求各位指点
各位律师律你们好,我是一家药厂在湖北的业务员,在八月份的时候鄂州有一个客户说是要我们的产品,我们见面谈了一下他要了八万多块钱的货物,我们一般是先款后货但是考虑到此客户要货比较干脆实力也行就担保货到付款。可是第二天货到了他去说再等一天,到第三天又说是等到第四天,没办法我先让他给我写了欠条,打的是公司的
我的前男友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一直欺骗我,本来我的钱他说帮我买基金的,后来我让他帮我把钱从基金拿出来,但是钱我没见到,他说他家里有套房子要交税,说他爸爸和他的钱不够问我是否可以借给他用于交房屋的税金,说好隔月把他们西安的房子卖掉给我,一直拖了半年没有把钱给我,那时还没有分手,也不是太好意思要,但是后来我
你好,宋律师。今有事请教:我一朋友张某是我当地人,这些年一直在南京做生意,他跟我说有关系能帮我把一亲戚由山东调南京去,从09年4月始光汇他帐户就10余万元,先是托的一个人,中间我亲戚与托的那人也见过面,但至于张给了办事人多少钱我们不知。最后事没办成。可能钱没完全退回。退了多少我们也不知道。后来张说又找了
我是一名教师,我单位的校长和主任以单位名义向我借款2万元,借条内容无歧义,但是在落款时他们很有用心的写成了"借款单位:**中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益性)),自己签名有意写成"代表人"(2人均签字,单位出纳会计均未到场,唯一的一名见证人(我校教师,校长密友)都不愿签字).落款时间当天的时候也是该校长在职时间.主观上看似
我有一个朋友,他与他的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起初公司赢利了一些,后期两人在工作上有事情谈的不拢,就分开了,但我朋友走了,有些业务没有结款,他的合伙人催他要,而且还以诈骗的罪名起诉他。我想问的是他这样算不算诈骗,如果算诈骗如何才能减轻刑法(本金是3万,如果加上利润应该是6万多)。
2012年2月份通过朋友介绍在市一城中村买了套自建住房,房主只能提供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找房产中介签订了买卖协议后,付清房款。现在房主拒绝腾出房屋,而且说早年就已经卖给了其他人。现在我该怎么办? 他这种行为构成诈骗吗?我是应该起诉还是报案???谢谢
2009年初与丈夫离婚时,认识一个景某,称其认识官场之人,可以帮助我打离婚官司。因离婚中财产分割上有不均,所以自己也便相信了景某。景某起初说需要打点官场送礼,陆陆续续从我这里要走了9万有余的现金。 然后,最终却没有像景某当初所承诺那般,而依旧是采取了不没有分得一处房产,仅得到30万而已。 然而,却在执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