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用宅基地置换了房产,但不承认支取了搬迁费与安置补助费,法院向开发商调查,开发商也不认帐。但协议中有这样的费用字样,也没写数额。还有全村的置换方案也说有这些费用,但被告与开发商就咬住说没有。这种情况该怎样办?
要搬迁了按房照面积给楼房可我家当时忘办了但是有宅基地证和施工执照应该给我们不
真的很紧急,他们应该按有房照的标准给我们楼吗,请帮忙回答下谢谢啦
要搬迁了我家当时忘办房照但是有宅基地证和施工执照,按照法律应该按照正常情况给我们钱不
要搬迁了集体分楼我家以前忘办房照但是有宅基地证和施工执照,按照法律应该按照正常情况给我们楼不,会不会因为这些给我们楼面积减小,回答的人我谢谢你啦,希望你能帮助我
我家老宅旁边有一间房的宅基地,但没有盖房,有政府的批文。后来,村里新农村建设扩建道路,占用了这块宅基地,与我家协商:在我家南面有一处大坑,让我们自己填平,在那里给我家三间房的宅基地,此事已经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村民代表会也已经通过,镇政府和土地所也都盖章同意,但是心里的土地局没有批准,我想知道土地局的
我家伯伯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后来读大学去了武汉,并在武汉成家立业。农村的小叔在97年把原来的兄弟共有的宅基地上的老房子拆除新建2层小楼。现因为农村宅基地置换,伯伯也想享受政策,回老家农村要求分房子给他。请问这个情况,伯伯有权利分到房子吗?
我们定州开发商置换房子,1:0.9,是不是很不合理啊,宅基地没有盖房,也没有种地,是不是安1:0.9置换,还有的就是,开发商要求置换房在1-8层,他规定的范围内,是不是很不合法,
2008年10月20日拆迁,合同定在2009年4月14日安置宅基地,2009年12月18日才拿到,违约金如何算,拆迁规定怎么写的?
现在村里要搬迁了。我家原本的房屋已经卖给同村村民,且说好是附属房是不卖的,即后边的柴房。并未签订任何协议文件。该村民在买我家房子前,已经有一个宅基地的老房子。按法律规定是不允许有2个宅基地的。 我想咨询的是像我家这种情况还有多少可以向村里争取的利益空间存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