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去年9月给我买了一套住房~交的首付款~然后以后换款都是我父母还~只是用我的名带的款因为我是国有企业有公积金贷款~今年我想结婚~想把这个房子公证下但还不想去公证处公证~想用某种方式来证明这个房子我和未婚妻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和分割权~证明这个房子属于我父母的~请问我如何做这个协议~还有协议见必须有那些人签字才合法
父母给我首付买了套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刚签完合同。请问我能否与父母办理房产公证,使我和父母共同拥有这套房子?大概费用多少钱?
我买套房子亲亲的 没有房产证,有购买协议跟律师的见证书,问了公证处不跟做公证,我想问下能对我俩买卖的行为做下公证吗
因为离婚时,前夫没有房子,一直租房住。出于人道经法院判决前妻赠与前夫三间房产。做为栖身之所。(农村没有房产证)。为免已后引起其他纠纷,前夫想把所受赠的房产赠与女儿,做一个赠与公证。是否可以?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征地后的还房,我父亲2005年过世,现在我们要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是要做遗产公证,以前的房产证是写的我妈妈的名字,而且以前我们是非农户,当时是按人划的土地修的房子,里面还有我和我老公的平方,现在去做遗产公证,就变成我妈妈和父亲的共同财产了,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的平方又怎么算?
欠债人为甲方。债权人为乙方,1989年甲方向乙方借款5万并立下公证书一份。公证书内容为如甲方在1993年某日不能如期一次性还款。房产证便归乙方所有。 现在二十年过去了。乙方并没有还款。我想问乙方能否拿到甲方的房产?
您好,我在1994年与妻子的弟弟一起合买了一处院子,各三间房。由于当时我的户不在当地,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我想去公证一下,证明房屋有一半属于他,一半属于我。以备将来发生什么变故。请问这样公证有效吗?怎么写?应该涉及哪些内容?
一份在1991年所签下的房产抵押公证书,书上写明欠债人到1993年某日如没有一次性还清所欠款的话。其房产便归债权人所有。但到现在欠债人还没有还过欠款。请问这份公证书还具有法律效力不?有的话那债权人能不能用有欠债人的房产。如果这份公证书没有法律效力的话,那债权人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