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古竹镇的上联农民关于政府征收土地建高速公路:在征收前没有和农户作任何磋商;在丈量土地的时候;打來电话通知;叫去丈量土地后来20天左右村主任打来电话;叫农户签名;我问他征地有什么安置和补偿;他说不知道;10天后镇府就强行施工;还叫來县防暴队和当地派出所;我们农户强烈制止;书记和镇长找我们多次磋商;镇委书记和主任他们说帮我们买工厂的社保;后来镇长说不是社保是农保;每个农保一次性15年9000元计;征收农田每亩22130元;反还土地安征收价10%计以货币形式支付;我们农户不答应;你叫我们农户以后怎样生存;我们是全征户;家里只有10左右的水田;给政府建高速公路一次性征完;以后我们农民就无依无靠了;拿到这一点钱在街上买100平方的地皮都不够;所以我们农户不愿意签名;我们叫镇府安国家或者广东省怔地赔偿标准赔给我们农户为合理;请问律师这是否合理.
国家征地建公路,农村养殖用地征收费和补偿是怎么算的?是按国家标准还是云浮市的标准还是所在的镇得标准?所谓的标准又是怎么计算赔偿的?谢谢~
您好,在天津宁河段建设唐廊高速的相关单位在没有给村民发下任何公告下就开始动用30年不变的基本农田并且村长书记等人私自欠下了卖地合同,当地政府还按照2007下发的《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来补偿村民每亩两万元且终身买断。请问这样的补贴合理吗?村民们如何来维护自身利益? 谢谢!
1996年,有一块土地被一条公路穿过并未占完。现在剩余部分被一单位征用,关于该地补偿款是否按原有整块地补偿。 注:公路占用时只补偿款(15元每棵)和一年青苗款(600元每亩)。
2011年我家在县城公路边有一块土地被征收,当时的情况就是土地置换给划宅基地,可是未料新的宅基地又被收回被利用与开发,现在问题得不到解决我现在该如何让解决,现在的问题又要再次征收我另外一块土地我是否可以对此套要个说法,现在事已快过四年,现在他们说拿出两万元来了结此事,这个事情我是否可以妥协,我是陕西西安
我们夫妻二人均为城镇户口,1996年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获准建两间三层楼房一幢,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和建房许可证。现在要建职教园征迁房屋,但周围都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只有我一家房屋性质不一样,而且区政府只出台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办法。拆迁公司要求我们参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办法的基础上略高一点,还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