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乙方按时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的住房产权从此就归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再过问此房,否则处以甲方伍万元违约
如乙方按时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的住房产权从此就归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再过问此房,否则处以甲方伍万元违约金。过户的钱应该谁出
公司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甲方不得无故解雇乙方,如乙方有重大错误必须经过法律界定方可决定,如甲方违反,应该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5万元。” 请教:1、如何正确理解这条约定?2、必须经过法律界定如何理解?法律界定指什么,法院判决还是什么? 甲方能自己认定乙方过错将其解雇吗?是否构成违约?
我的合同上写甲方有权调整变动工作岗位,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和服从,并不示为甲方违约。
我的合同上写甲方有权调整变动工作岗位,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和服从,并不示为甲方违约。 这样写是不是说我没有不同意的权利,也没有协商的权利。 我们公司说没有,今天劳动局那个人也说没有,而切还说公司调动我的岗位,我不同意是我违约,还说我不同意我可以辞职。 但是公司在我不同意他们的决定情况下第二天就以欺骗手段
2009年签订的租房合同,但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搬到另一个地方,因此想解除租房合同,刚住了两个多月,现在退房并赔偿违约金可不可以要求甲方退还未住的九个月的租金?
2007年自己购得单元房,房款一次性付清,但是房屋属于期房,在结婚后办理的房产证,如果发生婚变,这个房屋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不?
我将公司转给乙方,公司已经交给乙方经营,转让款分两次付清,第一笔款已给我,第二笔款,约定2010年6月20日给清,可是乙方违约,我该怎么办?
租赁合同上写明,若违约,乙方将定金作为违约金交予甲方,现甲方要求多一个月租金,是否合法?
具体内容如下:若乙方在未支付全额租金之前违约,乙方只需将押金作为违约金交予甲方,2)若乙方支付全额租金之后违约,甲方无需返还租金,只需退还定金。现在的问题是,我在未支付全额租金之前违约,甲方要求我缴纳押金以及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我是否可以不予理睬,且受法律保护?
我是甲方租了一铺给乙方经营,乙方在合同期内经常拖欠租金。合同己明确规定乙方交租金最迟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按违约处理(没收按金)。乙方己超期交租期限2天,请问甲方是否有权可以没收乙方按金? 理由是什么?
房东最近找上门来,找借口让我搬走。我和房东签的是1年的合同,约定谁违约,给对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但是这房东不讲理,如果发生纠纷,他大概押金违约金都不会退我,就是5600元。 如果我和他打官司的话,委托律师办理的话,费用多少?
在合同中只写乙方违约赔偿,未写甲方违约赔偿,合同是否生效?甲方是否可以违约?
在合同中只写乙方违约赔偿,未写甲方违约赔偿,合同是否生效?甲方是否可以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