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在淮安的金湖县出了交通事故,事发后主动报案,未逃逸,他是被其他单位雇用。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事发当时已被拘留6天,后雇用单位将其保释,现事故认定为负主要责任,请问是否要被判刑,另外受害人家属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应由谁赔偿,比例是多少
事发在北京昌平区一条没有路灯的小马路上,一辆面包车超速行驶将正在路边行走的弟弟撞出几米远致当场死亡后逃逸,而同行的两人没看清车牌号,报警后,至今未查获肇事司机,家里人尤其是父母悲痛欲绝,且家里生活困难。找不到肇事司机,该从哪里获得赔偿?国家有新规定吗?尤其是对困难家庭? 盼回复,谢谢!!!!!
对方撞死人,经过法院调节分期赔付,给啦第一期钱后对方不再给付。 对方撞死人是在广州, 对方车辆是深圳的, 现在法院说已转给深圳法院 撞死一人对方主要责任 赔偿协议是分期给付的 对方只给啦首期 现在一直不再给付 判啦几个月,人已出狱 现在我们应该怎样做能要倒剩余的赔偿款? 法院说已转交深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一位女同志的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我上了保险,现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会承担吗??“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被损害方精神损失费如何索要?请求事项上应写明哪些费用?
我爸爸,今年48岁,原在一家蔬菜配送中心工作。某日在运送蔬菜回去的路上和一辆轿车相撞,当时经交警鉴定事故的过错方是肇事司机,跟我爸无关。所以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我爸不负任何责任。后经医院检查是左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当时那人在我妈在三催要下支付了我爸在医院的费用。差不多3万多元。出院后我爸在外祖了一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