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和B结婚一年以前购得房产1套并付清所有款项,不存在债务; 在办理房产证期间和B结婚,房产证上的名字是A的名字; 但后来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离婚. 请问,此时的房产应该如何划分?
各位律师好,我和前夫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子产权归我,我付给男方8万元补偿款,其中2万元现金,6万元分期支付,6年内支付清。因为当时买的房子是别人单位集资的房子,协议书上写的是某某公司宿舍几单元几房。我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房产证上写的某某街几号,地址是同一个地方。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
男方是上海郊区农村户口、女方为外地户口,结婚后女方户口迁入男方所在地,农村土地证上没有男女双方名字,只有男方父母名字。 问: 1)离婚时,农村房子是否属于男女双方财产?是否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后,女方户口该如何处理? 2)离婚后,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迁出户口迁回女方原户口所在地? 3)离婚后,
结婚的时候是买的二手房,虽说和卖方早签了买卖合同,但在领结婚证后才交给卖方的房钱,像这种情况离婚的时候可以平均分配房产吗?结婚第三年买了一处大姑姐的小产权房,什么手续也没有,只给了初期的小一部分资金,以后每年偿还一点儿,像这样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前男方有一栋房子,是他十年前在单位买的,当时办有房产证,名字是男方本人,再婚后,再次办理房产证,名字仍是男方的,现在离婚后,房产权归谁所有?男方还是女方?(房产证是双方共同出钱办理的!)
男方和女方在婚后买了栋房子,是男方在所在单位买的,当时办有土地证,名字是男方本人,现在离婚后,房产权归谁所有?男方还是女方?(土地证是双方共同办理的!)至今仍未办理房产证。
因为是家里介绍认识的!现在矛盾特别大,女方和我除了要钱就没有其他的事情了,结婚两年了,都没有帮我做过饭,洗衣服!长期不在一起!现在刚有小孩(6个月!)从怀孕以后就同我打架(我没有还手过)!现在实在没有办法过下去了!但是家里强烈反对离婚,他本人也是想要离婚的,但是 对于财产分配一直是个问题!房子是2006年
03年夫妻俩共同一次性付全款买的房,同年房产证未能办理,年底离婚.离婚书上明确写清楚了:此房产归女方和孩子共有,孩子归女方,男方不要房产,也不给抚养费. 04年女方为能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又同意男方回家居住(未复婚),有意合好.同年办理房产证,一家三口同去办理,房产手续上共签一家三口的姓名;房产证上为女方姓名.但
97年的拆迁安置房,三室一厅,如果现在夫妻双方要离婚,房产怎么分,然后,在03年左右买进的一室户有怎么处理 如果双方要提出卖掉房子的话,作为子女的能否享有其房产,要是一方愿意出资的话,要出多少?(按现在的市场价)
离婚协议注明,所有房产、财产归女方,房子也是女方名下,男方每月5000元抚养费,可以住在规定的一所房子,离婚两个月后,男方买了房,一直是他母亲在住,距现在有两年了,请问女方可不可以直接卖掉房子?还是要通过协议收回房子才能卖?
离婚前男方向女方父亲借钱买单位集资房(以男方个人名义立有借据,借据只说因买房借钱),请问这笔钱能算是女方共同买房出资吗?房子能算是共同财产吗?在法庭上,女方及其父母要求男方还钱(一审中是让男方个人还钱,二审中说是夫妻共同债务) 这笔钱如果是借贷关系,男方在法庭上该如何辩解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