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再借债给债务人时。借条上注明借债给债务人时,债务人抵押物给债权人的儿子。现在原借条在债权人儿子处。债务人把债务还给债权人,债权人只给收条并写明原借条作废。那债权人的儿子还能用原借条要求偿还债务吗?
证明同一笔债务是否只需注明金额就可以了?还是要注明债务人名字?请教怎么证明比较合适?债务人视频录制一个还款声明可以吗?有法律效应吗?
事情是我的一个朋友委托我问的。去年她家给介绍个对象,见面同意后即订了婚,男方订婚给了女方26000的彩礼,其中6000用于给女方买了衣服,两人相处一年后感觉性格不合分开了,女方把彩礼剩的两万给了男方,可是男方不同意,要求女方给两万二,否则即起诉女方,请问这个彩礼钱是不是应该给他,男方起诉能否胜诉?补充一下,老
事情是我的一个朋友委托我问的。去年她家给介绍个对象,见面同意后即订了婚,男方订婚给了女方26000的彩礼,其中6000用于给女方买了衣服,两人相处一年后感觉性格不合分开了,女方把彩礼剩的两万给了男方,可是男方不同意,要求女方给两万二,否则即起诉女方,请问这个彩礼钱是不是应该给他,男方起诉能否胜诉?补充一下,老
1年前我买了一台车,办的按揭,因为当时我没摇到号,我朋友摇中了,于是就用我朋友的名义买的车,钱是由我出,只是登记证和行驶证都是我朋友的名字,车是我在使用。后来我朋友因和别人的债务问题败诉,法院查到他名下有车,找到我并强制执行,因为车是我的,所以我就替朋友还了那笔钱, 后来我也摇中号,还清汽车按揭后,把
三年前,把家里的麦子卖给同村的李某,当时没给钱,只打了欠条,至今钱也没收回来,每次去要债,李某各种理由推脱,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给甲方和乙方介绍了一笔生意,乙方答应我事成后给我一笔佣金,乙方先打款给甲方后,甲方失踪,请问我做为介绍人,我要负法律责任吗?(没有书面协议证明我是介绍人)
我的女朋友在被逼迫的状况下,因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顶替她的前男友写下了一张20多万的欠条,在签写欠条时提供了一辆价值27万元得锐志2013手自一体车作为抵押。因无力偿还债务车已被债主开走,现在债主联系我女友说车只能顶替债务15万元,其余欠款仍需偿还。我想请问我女朋友有没有责任替其前男友偿还这笔债务,如需偿还债
我与2009年7月份为朋友担保贷民间个人5万元。当时协定月息2厘,使用期3个月,3个月后朋友没有还款 ,只清了利息,并且他们自己协商调整利息为月息5厘,至今光付利息,没还本金,现在放款方想我追要本金,我还有还款义务吗? 我的担保期是三个月,现在出了担保期,而且他们自己协商调整了利息
我同哥哥在2010年合伙每人入股15萬开了一间鞋厂,合作了两个月,因为亏损他不做了,我就顶下这间工厂,并同他商议如果他把入股的钱借给我我就顶下来,他同意后,我接手了工厂,把他投资的钱转成了债务,要求我付他17万元,当时不懂法律,我也同意,觉得亲兄弟没有必要计较那么多,结果三年下来,我一直亏损,到现在没有把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