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村民收到通知,在村子不远处建造的四层楼安置房一区已经建造完毕,可以入住了,于是第二天就来人给我们测量房屋面积。由于不了解具体的补偿明细,村民一致不让他们进屋测量,后来开会的时候说:新房屋一套换一套安置房,旧的房屋还要给往里贴钱。 当我们问到我们土地出售之后的金钱去向的时候,他们的回答是:镇上
我们这里已经在拆迁了,而价钱实在是让人想哭的,按照他们的拆迁老百姓现在不是在奔小康而是在下茅坑的,砖混房家里都装修的给评价是按照四等房的,然后还要来给他来个折旧,算下来只有246.4/平米,我问他们要文件和政策看,他们还说让我自己去找文件找政策的,我想请问有没有新的政策和拆迁补偿的标准?谢谢专家!~~
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怎样的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请问根据《拆迁纠纷法律解答》第33条“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怎样的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中第(3)点中回答的“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款行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行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该怎么理解?
我家在乡里规划时在沿街盖了三十多平米门面房和二楼八十平米的住宅楼。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拆迁不给安置,拆迁部门要我们每平米加一千三百元,才能给我房子,而且在怎么补偿,怎么安置,被拆迁人都不只情的情况下叫我们搬家这样情况下怎么维权?我是滁州开发区花园村山后路边。
我门家的人都没有正式的工作也没有田没地这房子是我老爸留下的现在开发商利用政府要我的地和房子我可以要求要什么要原来的地可以吗要钱又可以要多少还可以要什么
2007年我与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该开发商是挂靠在一有资质的开发公司名下)合同中约定以实物进行补偿,且位置固定,面积固定,双方互不找差。合同约定2008年12月31日交房,如果逾期交房,每晚一天支付营业损失300元。现该房屋已建成,但面积却超出合同约的面积的33.21%,该开发商让我支付多出面积的房款,并且该
拆迁安置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拆迁合同有效吗?拆迁补偿面积不够还能要求拆迁部门重新签订拆迁合同吗
拆迁安置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拆迁合同有效吗?拆迁补偿面积不够还能要求拆迁部门重新签订拆迁合同吗谢谢
我们村现在搞拆迁,镇里有招商引资项目占用土地,必须复垦达到引资项目占用的土地,因为农村老宅基地每户面积较大,现在镇里把老宅基地拆迁,规划到一起,每户宅基宽8米,长20米,老宅基地复垦后的田地还属于老宅基地户主种植。每户主房补偿200元/平方米,厨房及附属房150元/平方米,猪圈40元/平方米.其他门窗,家里电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