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土地承包时,由于地洼,经村民大会决定多补几亩地,种十多年后,经治理旱田改为水田,现在村里要把多补的地收回,按村集中地承包给我,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
甲乙兄弟哥俩,哥哥在农村务农,弟弟当兵转业为非农,相继成家,然后分家,财产及土地一分为二,弟弟的媳妇起初为农业户口,后来做公务员转为非农,弟弟全家户口落到县城,种地累也不挣钱,就不在管理,后来国家对土地确权,新一轮土地承包时弟弟早在县城落户属非农,土地承包后老父老母的土地都承包在了哥哥名下,哥哥还靠
我家在2002年的时候承包了队里的一分地盖了个养猪厂承包期10年 现在到期后 队里要将这块地划作宅基地但又不敢明说将其划为宅基地(因现在政策不让放宅基地)而是以土地承包的方式,现在我家想继续承包而队里不给我家优先权而是以抓阄的形式由想要承包的几家抓阄。我家拒绝抓阄 现在已经在队里形成决议由别家分得,现在我家
我在陕西省渭南市我咨询下农村土地承包问题,我的承包地还没有到期
我在陕西省渭南市我咨询下农村土地承包问题,我的承包地还没有到期,因外地人来我村建厂,村里就将地收回,村书记说最多补偿3%,本来还不给补偿呢,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我外婆承包了四亩地,承包期为2000年到2029年12月31日,但已于2003年去世。村里今年有部分土地可能会被政府征用,所以要收回土地。我和妈妈属城镇非农户口,请问我们有权要求赔偿吗?赔偿标准如何确定?我们应该怎样处理 承包期内由我们转租给他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请问一下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吗
您好,我想问一下2013年对农村承包土地拆迁安置的赔偿标准,国家修路,我们的房子正好要被拆,房屋建于2004年,承包土地合同是30年,但是我们户口不在这,村里面官员说我们不属于安置户,为什么呢
87年左右承包的土地,当时口头约定是长期承包,现在想要补签此合同,但是根据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这个期限问题现在应该怎么书写比较好呢?之前约定的长期是否有效,合同中应该如何写明这个期限问题?谢谢
87年左右承包的土地,当时口头约定是长期承包,现在想要补签此合同,但是根据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这个期限问题现在应该怎么书写比较好呢?之前约定的长期是否有效,合同中应该如何写明这个期限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