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联系村的乡领导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跪下拜请高人指点!急急急
作为乡政府一名副职领导,联系一个村,这个村在茅草树皮房改造中都按农户申请,村民委评议复查申请名单,挂村组长把材料名单报到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查,之后报乡主要领导阅示后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在讨论该村名单是,该村挂村组长都如实介绍申请农户情况,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到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乡村公示,无异议后才最后确定名单。申请农户建房后,如数得到国家补助资金3万元。现检察院以本人滥用职权,把明知不符合茅草树皮房改造对象纳入上报对象,并获得批准。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向县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我都没有什么上报权,更没有把不符合改造对象纳入改造对象上报的权利,评议审查权在村民委,审核权在乡人民政府,审批权在县人民政府,只是作为联系村领导。并在整个改造工作中,我没有拿哪个人一分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我到现在都没有明白错在哪里?听他们传,就因为我是这个村的联系村领导,所以追究我的责任。村民干部、乡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乡政府主要责任人、县里都没有事。 因此,万分跪求高人救命啊,法院这几天就要开庭了!我要什么答辩,追究我的责任是不是应该,有法律依据吗?
①丢失的物品值多少才可以立案?若不能立案的话是不是我丢的东西就白丢了,我店里的东西被扔乱了,价值几百元的柜子也不翼而飞。 ②商场正常营业,而商场每层的监控系统是不是应该也是正常运转的状态,有理由关闭任何一层、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出入的楼层的监控系统嘛? ③监控录像法律规定应该保留多长时间? PS:我的店铺
鲁和莽在离婚前共同购房,签订了15万的银行贷款,离婚时贷款期限未到,先口头协议把房产归未成年的一女儿所有,房贷问题暂未能达成协议
我是一名拥有农村户口的正式教师,是否享有分得土地的权利?有没有法律上这方面的规定!
我是一名拥有农村户口的正式教师,是否享有分得土地的权利?有没有法律上这方面的规定!
医院组织三基考试,但只分中医三基及西医三基,而申诉人却属于口腔执业医师。在参加完首次三基考试后,申诉人向医院有关领导提出这样考不合理,申诉人是口腔执业医师就应当考口腔三基,如果要考西医三基,也就只能降低要求参加考试,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后的答复却是相互推诿,于是申诉人参加了第二次西医三基考试,但此
请问当时欠五万元将农村自建的房子抵押给债主,后房子还是本人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还是本人。现在老家房子拆迁,债主要求要拆迁款和分配的房子,请问合理吗?我现在可以选择还当时的五万,不给房子给债主吗?谢谢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孩子的母亲,我们夫妻于2006年协议离婚离婚,孩子判给男方,2012年男方工伤死亡,男方生前为铁路系统正式员工请问单位应承担哪些费用,孩子的监护权怎么划分,(事实上自从孩子的父亲去世,孩子就一直随我生活)孩子还有(男方)爷爷、大伯、(女方)妈妈、姥爷姥姥,孩子的大伯和孩子的父亲是同一个单位
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怎么办啊?法律能为承租人利益考虑的条款没有?
一般,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这个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权的受让人。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承租人,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合同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新房(一手商品房)交房的时候,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哪些是国家要求交的,哪些是开发商要求交的。 补充问题: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这个不交可以吗?
急急急,货物被别人提走了,求高人指点!!!高人,高人,高人请进。。。。。。
你好,我订了一批货物是到A地的,之后我签收发到B地,货物到的时候被别人提走了,这批货我签的A地区代理,发到B地区之后,被B地区的代理发现,B地区代理商把货物提走了,说是我恶意串货,要求罚款,不交罚款,不给货物,这样做合法吗?我能否要回我的货物???报警警察会管吗??我应该怎麽办???求求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