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在2007年5月协议离婚,协议孩子跟他,房子归他,我按月付抚养费.而实际前夫在我们离婚后马上再婚,同年8月就生一子.因无暇照顾孩子,我与前夫的孩子就跟我生活,一直到2008年暑假他才把孩子接走,和他们生活一年后,他因再次离婚,到处躲赌债,在2009年9月又把孩子送到我处,孩子一直随我生活,他不给抚养费对孩子不闻不问。现
孩子现在已经6个月,虽然是哺乳期,但一直喝的是奶粉,我想问下,要是离婚,我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这样特殊的哺乳期,孩子多大是属于女方的?
您好,因为大家庭关系的原因,我和丈夫将要走上离婚这条路,现在我们有一套正在供的房子,一个2岁半大的孩子,孩子的父亲是自己做生意,而我是在老家有一份稳定的教师工作,因为结婚的缘故,跟随丈夫到了广州,而自己在家乡的工作也没有辞职,一直是在向单位请病假,今年在广州又重找了一份工作,确实是因为婆家的问题导致
宝宝刚刚五个月,我和他的父亲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小孩从生以后住在我家,主要是由我父母和我带,我先生是公务员,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八年,工资收入和他相当,但是工作没有他固定。且我有大三阳。我父亲也是公务员,未退休,母亲已退休有退休金,我们现在共同居住的房子产权是我父亲的。我婆婆退休有退休金,公公下岗无工
我和女方于去年离婚,当时协议离婚时,我给了对方一定经济补偿,她同意孩子归我。后来她经常要求我希望能再婚,会好好过日子,我也考虑到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所以就同意了复婚,在复婚时,双方协议将来无论发生任何未知情形,孩子的抚养权均归我,女方不得请求对孩子的任何抚养权。而现在我又想和女方离婚,请问:在得
孩子九岁,一直在婆家生活,女生争得抚养权可能性小,考虑到再婚家庭对孩子不好,想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如果抚养方先再婚则自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归属另一方所有,这样约定是否合法.
离婚 了都想要孩子 现在女儿十个月 过了哺乳期 就都挣抚养权 我怎么挣
感情不和 女儿十个月 都想要孩子 过了哺乳期 就得到法庭上挣孩子 我怎么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男方 ,6年前离婚,孩子归我抚养,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用。现在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已到法院提取诉讼。要求改判孩子的抚养权。假期放假女方要接孩子去她那,孩子以前去过她那,不喜欢那的环境,多次接也不去。女方以欺骗的手段把孩子骗走了(说带孩子去吃饭 ,吃完饭就送她回来,结果就这样哄骗走了。)我要求和孩子通电
我们是在网上认识,2007年见面后就在一起,后来有了孩子,因为我年纪不够不能办结婚证,但是有被当地政府罚款了。因为现在3岁了,一直是在我家里带大,现在2个人闹分手,女方把孩子带回她老家重庆不给带回来了,也不听她父亲的话,跟他妈妈住在一起,(她父母也是离婚的,她归她爸爸)她妈妈一直怂恿她不要再来,孩子也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