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03年进了一个中小型家具厂工作,当时没有签合同,工作到今,工资很低.现在想辞职,请问我这样辞职能拿到辞职补尝吗?如果能按照我的工资标准能拿多少钱?我的工资2000,还有我的双倍工资赔偿是不是以过了有效的仲裁期.望速回答。谢谢!!
我从去年10月到今年7月底合同到期,然后因为表弟说要做,就没有还店给房东,因之前很难转让出去,就打算不转,直接还给房东,但现在表弟说要做就让他在我们的名义下做,但不到一个月,也就是8月2号就说不做了,我们之前在7月已经和房东签了一份新的合约了,在没有人做的的情况下,我们决定结束合约,如今,房东不止不给我们
请问供销社可以单方面撕毁合同吗? 我有一老房子和承包的供销社,位置在旅游开发区里面,现在旅游开发想用我老房子那的土地,给我4000千块钱就让搬,我不搬,镇政府就故意在我承包的供销社找碴,想让市里的供销社单方面终止合同,我承包的供销社有三百多平方,我在后院盖了一排房子,镇政府又威胁说是违建要拆,请问供销社可以单方面终
“合同订为五年,前两年的租金为12000元\\年,后三年在原租金基础上逐年增加10%”请问这种行为有法律效用吗,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谢谢
本人在原房东处购买了一套房子,买房的全款已经支付给房东,房产证和土地证正在办理中,之后因资金问题,本人把此房子进行了出售,在中介公司签合同时,甲方台头处把本人和原房东的名字一并写上了,但是在最后的甲方代表签字处只有我本人的签字,甲方签字处为空白,后面还有附加的条款是:一切做证事情等事项全权由本人处理
我在六年前与村委会签了一份鱼塘承包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了拆迁补偿款,但六年后政府出台了与此地块专项的折迁补偿条例,当时签定的拆迁补偿款远远低于现在政府拆迁条例中的补偿款,现在面临拆迁。请问:是以我们合同中签定的老的补偿条款为准?还是以六年后政府出台的专门补偿条款为准?哪项规定效力优先?有何法律依据吗
我的劳动合同应该4月1号签订,但是公司一直故意拖延到现在才签订。但是签订合同时由于和公司有关薪资的问题没有达成协议。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自动离职还是公司开除我。相关的问题麻烦解决。同事去年也是劳动合同故意拖延被劳动部门查到,公司才在限定的时间里给我们前的合同,对于以上两种现象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麻烦相
我在一个公司做了9年多,01年7月份进厂,其中01-03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保险,之后是签的,2010年9月底我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请问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应该给予我怎样的经济赔偿? 如果我只能拿到3个月的经济补偿的话,那我与08年1月1日后进厂的员工有什么两样,这样子陪的话,我太亏了。难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