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五间北房(至今还没有分家)是近40年前爷爷(99年去世)和父亲(05年去世)出资建设(没有出资证明),三儿三女父亲排行老大,与小叔相差22岁,05年至今小叔先后在老院新建南方五大间后又翻盖北房一间均为征求我们家意见,不知二叔是否合伙(因为几次建房他也没有阻挠,第一次还一起和泥大地基)。应爷爷奶奶要求从他们60岁我父亲歌仨就开始给生活费,不知他们给不给,我们家的的生活费即使在父亲生病入院治疗的两年一直没有断过。但奶奶明显不向着我们。
请问:
1、有什么办法可以查清:小叔能否在为分家前提下以自己名义写建房申请,几次建房是以谁的名义写的建房申请、是不是二人合伙写的申请、或者没写申请怎么可以查到(方法、途径);
2、能否从析产和继承的专业角度分析一下,我和妈妈还有什么权益
谢谢!
谢谢专家们的热心回答!
还有个事情:上个月小叔翻盖的那间北房是祖产,后来我提议和两个叔叔一同出资把剩余的四间北房翻盖(防止有人再私自翻盖),这时遭到奶奶的极力反对(更怀疑奶奶不想让我们家参与老房的事情)说不同意,请问:1、从法律角度讲是不是奶奶不同意我们家就没有翻盖的发言权和机会,2、是不是村委会有义务协调并出具一份类似“共同翻盖协议”的文字性东西,约定第一不得在其他人不知情情况下翻盖,第二即使私自翻盖后不知情的各方有权按照翻盖实际支出与私自翻盖一方均摊发生的费用同时享有均等的对于翻建房的权益。
谢谢!
由于奶奶一味的偏袒,09年时我和奶奶还有一次口水战(当时大姑夫在场):当时的背景是奶奶说现在物价都涨小叔负担不起了——涨生活费,最后由于没有人响应就没再提,之后我给奶奶去送生活费有这样的对话:
奶奶:你要是不涨钱的话以后不用给我生活费了
我:这是谁的意思
奶奶:你小叔和我
我:首先您有三个儿子,我给您涨钱的前提是其他人也同意给您涨,其次您这个时候不能说我们不涨不要这个生活费,我爸02年得癌症05年去世期间我们那么难我给您送生活费的时候您怎么没有说心疼心疼我这钱不用给了,第三我爸活着的时候背着我妈没少给您钱,我工作后自己、结婚后带着媳妇每年给您过节费(这是在每个月生活费之外的),一直到现在您给过我媳妇见面礼或者是一分钱没有;在咱们这个大家庭里我只说两点:一碗水端平——这是对您;讲良心——这是对我爸的弟弟妹妹
奶奶:没有,你过年没给过我过节费
我:.....您活这么大岁数白活了(我也很不理智)
奶奶:行,你不是不给涨也不把这钱拿走吗(说着拿起打火机),我把他点喽(一边说一边点火)
我:好吧,反正这钱我给您了,您爱点不点我没看见(一边说一边出了院子)
这时 一直没说话的大姑父追出了院子后说:大松,这里边可没有我什么事(怕我误会,这个是个老实人)
我:您放一百个心,我知道谁给老太太出的注意(客套两句离开了)
我想:奶奶既然能说我没给过她过节费,是不是哪天也能不承认我给过生活费(脊背有些凉)
我做了一个决定,艰难的拿到了奶奶领500多元退休金的农村商业银行的帐号后(小叔极不情愿给的),每个月往帐号上打奶奶的生活费,留下汇款凭证.....确实是无奈之举
还有:小叔以个人或者二叔、小叔以他们两个人的名义写这个建房申请,会得到批复 吗;
小叔之前的几次建房如果是以奶奶名义写的申请(但是钱全部由小叔出),奶奶百年后我们家对这部分是不是也没有发言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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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北京左右天下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对方发给我的货都是过时、残品或是型号太小或太大。合同是我夫人签的,我看后,条款基本都是霸王条款,根本没有客户的任何权益,退货全由厂家说了算。依我判断,该公司基本上靠骗挣钱,根本没有其他盈利途径。 合同金额为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