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200万承兑汇票想要贴现找我帮忙,B是做贴现业务的,我把票给了B(因为信任所以没有做任何交接手续),结果B把汇票拿去偿还他欠C公司的债务了,该票又被C支付货款流出去了.A去公安机关报警但是公安机关未受理。于是A把该承兑汇票挂失了。 问题1,A是否能通过挂失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问题2,如果A起诉我,我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3,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我们公司是做销售的公司(国有上市公司下属的销售分公司),公司老总和财务在一起经常从事汇票的倒卖活动,我想问下: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如果违法,应该向什么部门去反映? 为谢!
我单位在银行办了一张承兑汇票,但是信贷员在申请过程中,把我方提供的收款人单位名称写错了一个字,汇票出来后,我们也没有发现这问题,这几天对方来接收汇票才发现这个问题,我想问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把这张汇票退回银行重新再开具一张,保证金用不用另外再交了?
银行承兑汇票有很多手背书,但原被背书人都未写名称,我单位的财务人员不慎第一手背书人的名称写错,现承兑汇票已快到期,去银行托收时,银行无法承兑,而我们又找不到第一手背书人的上家出证明,要怎么办 请问写错背书的财务人员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