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0年左右将一60平方的平房卖于本村村民,当时私下写过一张合同。买方、卖方加上村委见证人签名。买方在本村有房屋。当时土地证未进行过户,未办理其他手续,房子还在我户头上。 如果该房屋拆迁的话,这个房子应当如何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
我爸从小就跟姑妈住,帮忙照看姑妈的几个女儿,姑父在别的地方工作,是单位工人,后来我爸和姑妈建起了泥房,泥房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后来我姑妈生病不幸去世,姑父在工作那地方另结婚生子,我爸照顾了我姑妈的四个女儿好几年,后来我爸要结婚,姑父才接几个女儿去跟他,现在我爸把泥房推倒重建新房,他们几个女儿说那个泥
我和妻子都是滨州市的农村户口,我们都在市里正式单位上班,妻子生完孩子后,我们用生育保险报销生孩子期间的费用,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还能领取农村给的生育补助吗(听说好像在400左右)?这种情况应该不应该给我们?如果不给我们应该怎么维权?谢谢
现在社会 人口发展基本稳定 农民手中也有了富裕钱 儿子居多 结婚取媳妇要盖房子 但是现在农村建筑用地基本饱和 要想盖房就要占耕地 违背了国家法律 但是又是不得以 怎么办?
我是山东鱼台农村的一个村民我们村修路要每个人缴费200元修大街,而且小胡同国家没有补贴全靠自己拿钱修。问一下这样合理吗?还有因为修路缴费的问题!没有交钱!现在有事需要村支书盖村里的章,他还不给盖!
我家在湖北鄂州,最近家里土地被企业征用。土地上部分种有棉花、部分种有果树、还有一部分种的是林木。目前土地已经丈量(但丈量时只有大队人员,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都不在场),赔偿合同没有签订。明天开发商就会进场铲地。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进行维权?如何阻止他们铲我家的地?还有目前湖北鄂州对这样的土地征用赔偿
因为镇要大开发,我们村土地被征,政府补偿一块地给农民,农民想用这块地建设房子,请问这块地是否可以由村民建设房子,目前这块地已开始动工,打地基,城管不让建设,请问城管符合法律要求还是村民符合,还是没有到城管那边打理,走走后门才引发的不许建设等问题。
我为长阳农村户口,现在宜都农村买了一农房带田,当地村委会也同意转入户口。下个星期就去交钱和卖家办相关的手续去。 请问下: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能提供一个合同样本么? 具体的办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样的?第一步、第二步是什么? 谢谢!
你好!我们家是江苏宿迁那边的农村,房子是2004年我的父母与哥哥分家后重新建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要拆迁了,这样的话是否有补偿?我怎么办才可以争取到尽量好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