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在宁通高速公路泰州段被一辆货车追尾,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平安保险)现场勘察得出2200元的损伤,因为当天有急事就先拿了对方2200的赔偿金处理完交通事故。 第二日,到4S店维修需要5000元,随后又通过4S店找平安公司定损经保险公司确认后,进行维修,总共5320元,并开具4S店的车牌发票。 现要向对方追讨剩余的款项,对方多方推脱不予配合,我只知道对方车牌,驾驶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驾驶员不是车主),手中只持有维修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该如何主张权利。
各位律师: 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我被一辆中型面包车撞到快车道上,且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相撞,造成重伤。交通部门认定中型面包车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在我已经与面包车方达成调解协议。现在问题是,我能否要求公交车同时进行赔偿,即无过错赔偿?赔偿额是多少?如果赔偿百分之十,那么,是我与面包车之间的调节额的百分之
司机工作出车,造成交通事故(车辆购买了全额保险),交警判定为逃逸,伤者已用费用10万,请问:司机要承担多少责任!单位要承担多少责任!保险公司要承担多光责任!
交通事故后,当受害者无任何责任时,在治疗中无法理陪时,医疗费用该谁垫付
事故鉴定书为:驾驶人负全责,受害者无责 肇事司机为车主聘请,但车辆所有人为:泸州唐氏运业有限公司所有,车主好象挂靠公司,车辆检验合格期未到期,保险期限也未到,但是现在车主已经无力支付,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和挂靠公司都不支付治疗费用,家属也无力治疗。我该通过什么程序获得支持。而且,现在好象说在没有
对于半挂车在空车上路时,路不宽敞且只能通过一辆车时,发生车祸致使一酒醉行人颅内出血死亡(司机并无喝酒且精神饱满),对于该事故如何划分责任及给予赔偿?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车子是非营运车辆,家用的,应朋友要求去外地接他家人,不收费,路上出了车祸,我的朋友受伤严重,交通事故我是主要责任,保险金额不够赔偿他的医疗费用,我想知道额外多出的医疗费用是怎么分配承担的?
2010年7月1日下午6时,我在白石桥路西往东的附路上行驶,到日航新世纪饭店门口时,被内侧车道向外并线的微面剐蹭到左后轮翼子板。交警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同车同事拍下了现场照片,对方以自己不识字为由,让同车人代签了快速责任认定书。 此后对方以多种借口拖延定损时间。借口1.保单原件寄回哈尔滨老家办理“汽车下乡”
与电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驾驶员轻伤医药费约3000元,三轮车修理费1200元,汽车修理费50000元,请问费用怎么分摊呢?
你好,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认定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而对方车辆的司机驾驶证和准驾车型不符,对方保险公司拒赔,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