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自己的员工在给另一家厂房顶棚上做事时不慎触电,对方的铁棚应该是违章建筑,是私自搭建的,铁棚顶部距1万伏高压线有1.5米的距离。在附近也没有警视标志.现经过一个多月住院,痊愈出院.期间的费用,以全部由我支付,共支付2.5万元。我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 现有以下问题: 1:员工住院期间,我和对方厂口头协商按6:4的比例进行责任分配,也就是说住院+赔偿的全部费用按我60%他们40%进行分配。像这样的情况,这样的责任合理吗?我有没有吃亏。 2:现员工的身体情况是大拇指和他边上的脚趾从脚趾根部进行的截除。简单说就是右脚的1,2两个脚趾缺失。员工要求做工伤鉴定。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能评几级伤残。 3 如果走工伤这条路,按正规的流程是在事发当时要向有关部申报工伤,而我现在没有申报过,并也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这样的话要走怎么样流程。 4如果我和员工双方协商私了的话,是直接写个协议就行,还是要到劳动部门调解。 用工第一次碰到这样的问题,很多地方不懂,请各位帮帮忙。
机器把我右手中指筋割断~到现在3个月了去法医说凭不了残,可我手指明显的弯曲,握不紧,我可以叫厂里给点以后的什么什么费用吗?(当陪点吧~怎么也是一辈子的事)最主要的事在我医疗期间我没买保险厂里就用其他人的姓名帮我医疗的,这样厂部有违反什么条例吗?如果用(保险)这条能"告"倒他吗?谢谢.
我家修房子,和包工头签定的有效合同,前些日子,有个工人眼睛受伤了,住了院,还动了手术,他的家属跑来问我要全部赔偿.我想说的是,那些工人都是包工头手下的人,我都不认识,更加和他们没有任何协议,请问我应该负全部责任吗?
社保继承问题,我妈妈工伤死亡,现在我爸爸,弟弟,我,外婆(我妈的母亲) 外公已经去世, 请问社保工伤赔偿应该怎么分配,谢谢!
员工08年10月27日工伤,现已评8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该员工伤前上满两个月,9月本人实际工资1200元.8月1400元.是否应按这两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补偿?如果公司是按最低缴费基数770元来缴的,那么能追回其他未缴的部分吗?请明列相关法律规定!万分感谢!
我有一位朋友是1971年在某建筑工程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的,当时忙于治疗看病,不懂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未申请工伤认定,后单位倒闭,分流合并于其他单位了,多年过去,治病已花去家中所有积蓄,现家境十分困难,才听说有工伤认定,几年来便多次向相关部门写申请报告,却无任何结果,请问该怎么办呢?
我是去年在工地上开洒水车时候翻车了受伤住院,当时医生没看出来有骨折,我近期去医院看病才知道是骨折了,但是我已经不在那里工作半年了。而且现在老片子也没了。请问我还能要求该公司赔偿吗?谢谢大家了!!!
律师,您好; 我朋友在下班路上摔断一侧股骨头,现在医院治疗,已经手术,但恢复的不理想有坏死可能(医生说的)。医院的治疗费用公司负责。(护理费、交通、餐饮费等不管。合理吗?)。签过劳动合同,但在公司,个人手里没有。公司想和我们作一次性补助性了结。 我们应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才合理呢? 及我们该作什么?
各位律师好!向各位咨询一个问题,有点复杂,有小工厂老板A,B到工厂做焊工,属于计件拿钱,A要B再找人一起做,B于是找来C,(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从今年3月开始做起,但是A每个月把工资发给B,然后B再发给C),6月份的时候,B觉得C做事喜欢违章,就跟A提议辞退C,A不同意,并说留C做到9月份,结果在8月份的时候C由于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