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买了一农民安置房,他自己说他当初是从农民那买的房票,然后拿到了这个安置房。但是要五年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问1“买了这个房票是不是他就合法有了这个安置房了,五年后他直接可以自己办理房产证,而不是需要这个农民办理过来在过户给他?(他不是本地人) 现在我们在商量把这个房子卖给我,如果到时候我要拥有这个房屋的产权证是不是要补缴土地税?补缴了土地税之后这个房子是不是就跟商品房一样了可以自由交易。江苏无锡这个地方大概补缴标准是怎么算的? 另外一点,像他这种五年后才能办房产证的,土地性质肯是集体的还是国有土地? 如果是国有土地是不是意味着五年后办理了房产证就可以直接交易,不需要补缴土地税? 有点乱,因为我对很多概念还不清楚。恳请耐心细致点回答
我家房屋面临拆迁,拆迁工作由当地村委会负责,村里大部分房屋已协调好,有些已经拆掉。直到前两天村委会才通知我家去村里“商量”此事,过去以后他们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的房屋是违建房,必须先签字按手印,等我们把你家房子违建的黑房漂白了再来谈。”并在当天就停了全村的电(村里一直没自来水)。今天在房子上写了个
律师您好,本人在两个月之前从他人手中购买二手车一辆,双方协议在卖方消除车辆已有违章之后,经过检车并且过户完成交易,现双方已签合同,本人预留三千元车款,待过户完成后付清。但是合同中关于卖方消除车辆违章的期限这一项,在写上以后又被划掉了,本人由于经验不足当时并未在意。两个月过去了,卖方迟迟不去办理消除违
我叔叔家有一套安置房低于市场价卖给别人(不是现房,也没确定具体位置),签订合同 房子也交了,现在分铺面(当时合同约定分得铺面也随房免费转让),现在叔叔后悔了不想转让铺面, 请问能行吗
我叔叔家有一套安置房低于市场价卖给别人(不是现房,也没确定具体位置),签订合同 房子也交了,现在分铺面(当时合同约定分得铺面也随房免费转让),现在叔叔后悔了不想转让铺面, 请问能行吗
你好,二十多年前我在婚后购一处住房,几年前政府拆迁,当时我们是四口人(一儿一女)。该房产权是我的名字,拆迁后用拆迁款按四人的计划购买了安置房,购买合同上的户主和新房产证的名字还是我的。在拆迁过程中,我妻子病故,并写下了遗嘱,将未建好的安置房中属她份额下的房产全给女儿,并声明此安置房产我只占三分之一(
我父母是96年下岗工人,96年他们所在的集体企业破产倒闭,后政府把企业所在的地块收回了,然后让大家拆迁。当时因为没有什么补偿,我 们家一直没有迁走。2010年前后,在镇政府牵头的情况下跟原企业所在村的代表及我父母三方商讨解决方案。当时会议上决定,让我们家在该 村选择一块地块,然后以当时的价格卖给我们,镇
我们镇政府在2010年5月份给每户村民写了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如果我们组以后拆迁在原庄台上安排宅基地.现在已经有7户开始拆迁了,而镇政府又以2010年8月出台的一份:仪政发(2010)12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23条规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得单独安排被拆迁人宅
我们镇政府在2010年5月份给每户村民写了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如果我们组以后拆迁在原庄台上安排宅基地.现在已经有7户开始拆迁了,而镇政府又以2010年8月出台的一份:仪政发(2010)12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23条规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得单独安排被拆迁人宅